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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车辆租赁服务授权采购流程的通知

2026-06-08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提升校内用车服务体验,同时确保车辆租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经有关部门研究,拟在“关于优化零星小额申购授权管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车辆租赁管理流程,对规定范围内的车辆租赁服务实行授权采购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流程及实施要求

1)申购部门通过“物资申购系统”提出车辆租赁服务申请,经后勤保卫处审核确认是否调配校内车辆提供服务,在校内车辆无法调配的前提下:单批次费用在1万元(含)以下的车辆租赁需求,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对接供应商用车,单批次费用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车辆租赁需求,由资产管理处通过采购流程确定用车单位。

2)针对1万元(含)以下的车辆租赁服务,经资产管理处市场询价,综合服务响应及时性、投标人资质等,确认“上海翰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推荐用车供应商,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陈经理18918069826

3)原则上建议各二级单位对接“推荐用车供应商”开展车辆租赁服务,按照协议价开展报销结算,在单价不高于推荐用车供应商前提下,方可选择其它供应商提供用车服务。

4)授权采购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请各二级单位综合考虑出行人数、用车时间等因素合理制定用车方案,控制用车成本,避免资源浪费。

二、报销

1)用车人需做好过程材料留存,如用车人数、起始点、停车费、过路费及用车结算单等。

2)用车部门通过“易快报系统”5.3提请报销,并按照《财务报销管理办法》SJQU-WI-CW-009A2)要求提供材料,附上用车结算单及申购单,报销材料的最终解释权以财务处为准。

三、监督检查

财务处及资产管理处按季度开展用车规范性检查,并对推荐用车供应商履约情况开展实时监督。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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