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经2026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2026年6月联席会议和2026年第7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实施方案(试行)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
2026年6月3日 |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依法
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福利保障与示范激励双重作用,根据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工总保〔2014〕44号),以及上海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服务职工经费保障的意见》(沪工总发〔2017〕7号),参照近年来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和工会的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人事、财务、资产和工会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以上部门该项工作负责人和各分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做好对上级政策文件学习解读,制定学校疗休养工作文件及相关规定,对疗休养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对疗休养承接单位和疗休养点进行评估,对学校疗休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方案公开、管理规范,接受民主监督;
2.坚持以休息休养为主,可适当安排参观考察;
3.坚持激励导向,突出优绩优享,强化疗休养经费精准使用、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福利保障与示范激励双重作用;
4.坚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勤俭节约用好疗休养费用。
三、实施主体
经学校人事部门授权后,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安排。
四、疗休养补贴对象及标准
全职在校工作满五年(截至当年6月30日)且前四年未参加过疗休养的教职工,可参加疗休养,享受疗休养补贴。补贴标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A类:
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教职工,可享受疗休养补贴4000元。
B类:
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年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或者近十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前九年从未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可享受疗休养补贴6000元。
C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享受“体检+疗养”组合套餐(价值约7500元);也可选择参加普通疗休养线路,补贴6000元:
(1)进校工作满十五年,近十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为优秀;
(2)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取得历史突破性成绩或荣誉。符合该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D类:
进校工作满二十年,近十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可享受“体检+疗养”组合套餐;也可选择仅参加普通疗休养线路,补贴6000元;两种选择均可携带一名直系亲属,由学校承担相应价格的补贴。
自第2次起,教职工享受该类疗休养福利的条件为: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为优秀。
选择C类和D类中“体检+疗养”套餐的教职工,当年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体检。
疗休养活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疗休养补贴费用从学校福利费中列支,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由教职工自行承担。教职工选择费用低于可享受补贴标准的路线,差额部分视为自愿放弃。
五、疗休养安排
疗休养形式为学校组团。教职工原则上须选择学校统一组团的疗休养线路跟团出行。
学校组团的疗休养线路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提供、经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校疗休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名疗休养线路后,一旦成团,不能随意调换。如遇线路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成团,报名教职工可改选其他能够成团的线路。
暑假在岗工作的学校部门如需开展其他组团方式的疗休养,报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疗休养注意事项
1.疗休养名额不得转让、顶替。
2.参加学校组团的疗休养,行程一旦确定,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或需更改、转签、退票以及退宿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3.教职工参加学校组团的疗休养期间,不得无故擅自离团,如确因要事外出,须事先向领队书面请假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队,离队后发生的问题一概自负。
4.出境游(包括港澳台),不属于疗休养报销范围。
5.所有参与疗休养的人员务必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险。
6.教职工如需携带家属,除D类包含的携带家属福利外,家属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26年起试行,由学校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