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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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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5号各二级学院:2025年度我校征兵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通力协作,认真完成了2025年度征兵任务。在征兵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 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学院;2. 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征兵工作人员。二、评选条件(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 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律法规和国家、本市、学校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2. 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3. 2025年度征兵工作(男兵)完成较好的;4.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 热爱征兵工作,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2. 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3. 在国防教育
2025-11-13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4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SJQU-WI-JW-111(A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SJQU-QR-JW-101(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11月13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11月12日
2025-11-12
关于做好2025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5〕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本年度清查范围为2025年11月12日(不含当日)前已入库的设备及家具、学校除后勤生活用房以外的房产(见附件1)。二、时间安排及清查方式(一)资产自查2025年11月12日—11月25日,各二级学院、部门确定资产自查工作责任人,并组织落实资产自查工作。二级学院、部门自11月12日起进入学校官网—工作台(右上角)—行政办公—资产管理系统或微信进入建桥小星的工作台—应用—资产管理系统均可查看本部门的清查盘点任务(含房产核查);教职工自11月12日起通过上述路径可查看本人的清查盘点任务(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教职工打开建桥小星内的资产管理系统,扫描资产标签完成本单位和本人的清查盘点任务,各二级学院、部门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在线进行本单位的房产信息核查。自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完成年度资产自查任务的同时,收集、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相关数据(见附件3
2025-11-11
关于钟子健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5〕2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5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钟子健任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1月11日
2025-11-11
关于做好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梳理总结学校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科学谋划新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发展的使命和任务,推动“重服务、强贡献”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深化综合改革,积极落实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整改任务,为“十五五”期间学校发展规划开好头、布好局,根据学校年度整体安排,现将做好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一)认真总结2025年工作各单位应依据各年度工作要点、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及本单位综合改革重大事项的策划和实施情况,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与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系统梳理总结全年工作:1. 二级学院应重点围绕党建与思政工作、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师生竞赛获奖、毕业生升学就业、科研能力提升(含硕士学位点条件建设)、产教融合转型发展等方面,从“院办校”综合改革的角度,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 部门应立足本部门职责和承担的重点任务,立足于部门改革定位,全面总结工作举措、成效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总
2025-11-06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是提高兵源质量、优化兵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本法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职责,也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2026年度春季征兵预征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国家兵役制度改革规划和国防部征兵办部署及警备区、市征兵办会议精神,2021年开始兵员征集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为做好2026年春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征集对象与条件根据上海市征兵办的安排,我校今年秋季征兵有男兵和女兵,义务兵役服役期为两年。1. 年龄条件男兵:在校生为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根据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规定。2. 身体条件(1)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
2025-11-05
关于规范临时访客车辆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2025-11-05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短期外籍教师课酬管理办法》《外籍兼职教师课时及补贴汇总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4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短期外籍教师课酬管理办法》SJQU-WI-RS-047(A0)《外籍兼职教师课时及补贴汇总表》SJQU-QR-RS-098(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11月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11月4日
2025-11-04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切实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具体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0)的规定,摘录如下: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凡在上学年中,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申请资格:(1)因违规违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评定时处分未解除);(2)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开
2025-11-01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3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5号)有关规定,本年度我校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73人(其中专科7人),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3)的规定。摘录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思想道德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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