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欢迎
在读学生
教职员工
建桥校友
意向考生
求职应聘
社会公众
图书馆
工作台
EN
建桥概览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学校章程
决策机构
领导班子
校长
常务副校长
副校长
校长助理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办学沿革
学校大事记
统计公报
所获荣誉
机构设置
二级学院
商学院
机电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珠宝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专科生教育
专业硕士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招生就业
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非全日制及非学历教育招生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就业服务
公开事项
信息公开
公开事项
首页
公开事项
最新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栏目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年报
热点栏目
最新公开信息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上海高校毕业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19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鉴定工作原则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二、毕业鉴定工作内容毕业生鉴定分毕业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及学校组织意见等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我鉴定方面毕业生认真回顾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实践情况,对个人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直面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内容包括:1.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感恩奉献等方面的表现。2.在校期间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完成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019-01-03
2019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19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本科4年60人网络工程(双语班)本科4年60人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本科4年60人日语本科4年40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本科4年80人新闻学(双语班)本科4年30人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本科4年30人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2019-01-03
关于毛立群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18〕28号经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毛立群任外国语学院院长。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12月27日
2019-01-02
关于印发《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上海建桥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SJQU-WI-XB-014)已经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docx上海建桥学院2019年1月2日
2018-12-29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为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保证学生晚间、周末和节假日的学习生活秩序,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原有的辅导员晚间值班制度基础上,经第26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新增了关于辅导员周末和节假日值班的制度,并将晚间值班和周末、节假日值班的制度合并,现将新的《上海建桥学院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docx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12月26日
2018-12-26
关于做好市属高校第一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二至五批试点专业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一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二、三、四、五批试点专业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验收检查目的了解各试点专业的建设进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相互学习、优势互补。评估第一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建设成效,进一步推进在建各试点专业的建设工作。二、验收检查对象与原则1.验收对象: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汽车服务工程。2.检查对象:第二、三、四、五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工程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3.本次检查以真实、客观和如实反映建设进展为原则。三、工作程序本次检查以专业自查和进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1.专业自查各第一批试点专业要按照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向我委提交专业建设验收报告(见附件1)。2.第二至第五批试点专业要按照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向教务处提交试点专业2018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制、修订和实施情况
2018-12-26
关于陈峥任职的通知
经2018年第32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陈峥任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副主任。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12月21日
2018-12-24
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18〕12号各学院、部门:经研究,现将2019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寒假安排:(一)学生寒假安排1.学生放假时间:1月12日(星期六)。2.学生开学安排:2月23日(星期六)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报到;2月24日(星期日)全体学生报到,各学院要组织好新学期班会、开学集中教育和新学期注册等工作。2月25日(星期一)起全体学生正式上课。3.开学准备周各年级补考,补考信息请在教务处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二)教职工寒假安排1.假期前安排:放假前,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期末试卷批阅、登分、考核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完成实践成绩处理、资料汇总、工作量上报等工作。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完成审核评估相关要求,相关考核资料、实践资料的归档与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完成后经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的,方可安排教职工放假。2.放假时间: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常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从1月17日(星期四)起开始放假或轮休。寒假期间,教职工应完成校、院(部门)安排的有关值班工作;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积极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3.新学期上班时间:2月21日(星期四)起
2018-12-21
关于2018年寒假留校住宿安排及宿舍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管理工作,各学院做好学生留宿住宿登记,并务必向住宿学生的家长核实情况并请家长确认学生住宿情况,住宿登记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按照《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流程认真填写,严格控制假期留校学生人数(其中,上海户籍学生一律不得在校留宿),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寒假期间因涉及设施维护,原则上不予学生留校住宿,如遇特殊原因寒假留校学生需学院盖章审批通过方可留宿。二、全校学生宿舍封楼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开楼时间为2月20日,其中为保障楼宇安全,被封宿舍楼一律断电、断水。三、为加强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寒假期间采取集中住宿的方式提供学生住宿,住宿期间凭临时出入证等有效证件在宿舍区进出实行登记管理,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否则将取消住宿资格。四、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后,报学院审核,经医务室批准并备案登记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需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各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信息(一)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上海建桥学院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一)寒假留宿承诺书(附件二)临时住宿证(贴上
2018-12-20
上海建桥学院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一)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建明 副组长:郑祥展、蒋威宜、张家钰 成员:周万亿(供应处负责人)、舒敏(财务处负责人)、王加宁(校办负责人)、周荣玲(教务处负责人)、侯秀珍(继续教育负责人)、张宁(学生处处长)、俞晓光(招生办主任)、李道康(就业办主任) (二)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万志芳 副主任:王加宁 上述成员的岗位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2018-12-19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3190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78
/
319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