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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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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代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本科审核评估,经学校党政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时代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各单位要以办好抓实本次活动为契机,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建议以及相关资料、学习成果、活动信息等,要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学校办公室报送(联系人:桑正、李涌,联系电话:58137891)。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新时代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实施方案.docx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11月14日
2018-11-15
关于授予黄邱佳等24名学生学士学位的决定(第三批)
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18届秋季第三批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通讯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16名,应发邮件16封,实发邮件16封,收回邮件14封。依照《上海建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本次评审符合规定,评审有效。会议审查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18届秋季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第3批毕业生(共24人)申请学士学位的审核情况,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经投票,决定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黄邱佳等9人工学学士学位,张绮帆等4人管理学学士学位,陈福容等6人文学学士学位,杜晓倩等5人艺术学学士学位。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10月30日
2018-11-13
关于启用方竹路、水华路新门弄号标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教育服务公司,校内各相关单位:我校方竹路、水华路相关门弄号经公安机关核准,已确定为方竹路1177号、方竹路919号、水华路501号(以下简称“新门牌号码”),并取代原方竹路750号临、方竹路699号临、水华路350号临(以下简称“原门牌号码”)。为做好衔接,减少因门牌号码变化对师生、社会公众出行、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即日起至年底,各类对外通知、宣传资料、交通路线说明、邮寄快递地址中应逐步停止使用原门牌号码。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门牌号码。二、由后勤保卫部门按规范在相应校门安装新门牌号码,原门牌号码标牌于12月31日后拆除。三、各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告知工作。特此通知。新旧门牌号码对照表新门牌号码原门牌号码安装位置方竹路1177号方竹路750号(临)北校门方竹路919号方竹路699号(临)东北门(驾校)水华路501号水华路350号(临)南校门说明:新门牌号码标牌即日起启用,原门牌号码标牌于2018年12月31日后拆除。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18年11月12日
2018-11-13
关于开展“2018年度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质量,深化上海高校“三圈三全十育人”思政工作综合改革,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上海建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弘扬以“矢志忠诚、立德树人、敬业爱生、明理笃行”的上海高校辅导员核心价值取向,聚焦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活动内容(一)举办2018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选树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8年度有突出表现的辅导员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
2018-11-11
关于冯修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经2018年10月29日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冯修文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陆佩耀同志不再担任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18年11月8日
2018-11-08
关于暂停执行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实习资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当前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实习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第28次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对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实习资助。原《上海建桥学院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实习暂行办法》(沪建院外〔2014〕25号)、《关于调整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实习资助标准的通知》(沪建院外〔2016〕5号)中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10月29日
2018-11-07
关于暂停部分业务系统外网访问的通知
2018-11-03
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次网站更新维护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体育教学部:为持续加强学校网站建设维护,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促进网站维护常态化和建设规范化,按照既定计划,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拟于2018年10月下旬开展本年度第三次网站更新维护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1.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求:网站各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内容与栏目相符,且内容实用性强;保持稳定的更新频率;将与上一次检查情况做对比,重点检查保持程度或者整改情况。2.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发布情况要求:根据学校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要求,部门网站应对照校办发布的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及时在本部门网站设置相对应的“信息公开”栏目,保证及时更新,特别是重要信息公开内容;二级学院网站及时更新本学院师资介绍等有关内容。3.学校标识规范使用情况要求:正确使用学校校徽、校名中英文。重点检查网页各处英文名JIAN和QIAO中间有无按要求增加空格,校徽、校名是否使用最新版;二级单位是否存在随意使用未经学校备案的其它标识、用其它标识取代学校标识,或者不按要求使用学校校徽的情况。4.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明显的语言文字问题、不规范用语和明显的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有无使用繁
2018-11-02
关于做好校内新能源机动车充电管理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18〕9号各学院、部门,校内各单位:目前校内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日益增多,为满足广大师生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杜绝安全隐患。由后勤保卫处引进相关单位在今年暑期分别在图书馆地下车库、留学生公寓、事务中心停车场、南区宿舍区停车场等处设置了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今后,新能源车辆充电须在制定车位进行,严禁私拉、私接充电设备,原设置于校医务室附近的个人充电桩,将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关闭,不再提供场地及电源的使用服务,请各位教职员工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特此通知。联系人:游涛13916272757(短号66757)马新海13795220528(短号66528)附件:校内新能源充电桩使用说明.docx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18年10月29日
2018-11-02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管理办法》(SJQU-WI-JW-701),现将2018-2019学年教师专业成长社群(以下简称“社群”)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立项原则本次社群资助立项的一般原则为:支持各学院围绕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教改发展(教改项目)并可达成显著成果的社群。支持围绕以参加“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上海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目标的社群。支持“BB平台在线使用”“在线课程建设”等解决教学过程中学习和建设需要的社群。其他有利于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手段、促进教师成长的社群。二、立项要求1.每位教师只能以召集人身份立项1个社群,每位教师只能以社群成员身份参加2个社群,定向项目除外。2.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群活动,本次立项资助标准为800元/人,上限为10000元。三、立项申请1.“社群”立项申请资格条件请参照《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管理办法》(SJQU-WI-JW-701),并至学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网站自行下载《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申请表》(SJQU-QR-JW-701)。2.《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申请表》纸质稿2份需由召集人所在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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