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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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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3〕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本年度清查范围为2023年11月15日(含当日)已入库的设备及家具清查,学校除后勤生活用房以外的房产核查(见附件1《2023年度资产清查方案》)。二、时间安排及清查方式(一)资产自查2023年11月16日-12月1日,为各二级学院、部门资产自查工作时间。各二级学院、部门确定资产自查工作责任人,并组织落实资产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自11月16日起进入“学校信息门户—工作台—行政办公—资产管理系统”或“学校微信企业号的工作台—应用—资产管理系统”查看本部门的清查盘点任务(含房产核查)。各位教职工自11月16日起进入“学校信息门户—工作台—行政办公—资产管理系统”或“学校微信企业号的工作台—应用—资产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清查盘点任务(见附件2《上海建桥学院新资产系统培训手册》)。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各位教职工通过系统,使用移动端扫描资产标签完成本单位和本人除房产以外的清查盘点任
2023-11-17
关于刘雍鹤、刘伟山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3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雍鹤任学生处处长助理;邵于豪任学生处处长助理;免去刘伟山的学生处处长助理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1月17日
2023-11-17
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物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退宿学生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4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因学校防汛防台、治安事件、交通事件、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均有单独的三阶指导文件,为保证流程一致性,以各自条线最新处理流程为准。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物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SJQU-WI-HB-540(A1)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1月17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1月16日
2023-11-16
关于做好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3〕1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落实卓越建桥计划年度重点任务,高起点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统筹推进学校各校事业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任务不减”,全面做好年度工作的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善建议,为新一年度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对策,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1.总结2023年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年各项工作,对照《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上海建桥学院党委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及各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总结需阐明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做到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所涉及数据请确保真实、准确,有据可依并注明统计时间。2.谋划2024年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以取得的成绩、差距不足和存在困难、问题为依据,紧密围
2023-11-16
关于申报“全国模范教工之家”的公示(已结束)
各分工会及各位教职工:我校工会教工之家曾获上海市模范教工之家称号,现经上海市教育工会推荐,申报全国模范教工之家。即日起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联系校党委组织部黄晓星,电话58137877。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 2023年11月15日
2023-11-15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建桥院纪〔2023〕3号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现将《上海建桥学院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11月14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学校监督体系,发挥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提高学校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保障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纪委办公室和审计处通过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和检查。加强工作沟通,促进成果运用,以协同监督新成效助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第二章 协作机制第三条联席会议机制。学校纪委办公室和审计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纪检工作和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交流监督执纪和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
2023-11-14
关于发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岗位说明书(2023)》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因《岗位说明书》涉及学校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等内容,结合学校运行实际和工作要求,拟对《岗位说明书》内容做定期梳理更新,后续《岗位说明书》不再按常规体系文件的版本编号方式升级版次,改为以年份作为版本的标识。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岗位说明书(2023)》(SJQU-WI-RS-026)已经批准发布。具体内容请登录信息门户后进入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1月14日起生效,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1月13日
2023-11-13
关于启用新版考勤系统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因考勤系统改版升级,学校将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起使用新版考勤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全体教职工需参照《新版考勤系统操作手册》绑定新版建桥小星(详见附件一);新版考勤打卡系统必须使用Gench网络和微信扫码功能;新版考勤打卡系统全天开放,教职工出勤刷卡,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个“一进一出”记载(每次间隔90分钟以上),方为有效记录;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个人信息或系统有误,请联系人事组织处或信息化办公室。 人事组织处: 张依婷021-58139599 信息化办公室:万梦玲021-68190088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信息化办公室2023年11月9日附件一:《新版考勤系统操作手册》新版考勤系统操作手册1.绑定新版建桥小星在微信中搜索“建桥小星”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建桥小星”后,按照并且点击“关注公众号”。 提示框内容对账号进行首次绑定。 2.连接学校Gench无线网络手机打开wifi设置界面,选择Gench网络。静待5-15秒出现wifi登录页面,输入自己的学工号及密码进行认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成功后跳出成功登录界面。 3.扫描考勤二维码
2023-11-12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0 (A3))的规定,摘录如下: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七)学生社区综合表现良好;(八)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困难。凡在上学年中,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2023-11-10
关于沈树永、张建民、陈莲君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3〕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沈树永、张建民、陈莲君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3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沈树永继续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职务;张建民继续担任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副院长职务;陈莲君继续担任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副院长职务。以上人员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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