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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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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未就业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5号关于开展2022届未就业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我校《2022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和《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校2022届未就业学生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把落实落细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工作作为就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我校2022届毕业生超过6000人,就业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上海市当前的疫情形势,学校实行准封闭管理情况下,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需要高度重视,以实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对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详细摸排,进一步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工作。调动学院一切有效资源,从就业指导,就业资源等方面提供保障,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卓有成效的指导和服务。要充分发挥学院各方力量,把就业帮扶覆盖到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工作1.工作安排自通知之日起,各学院要依照学生的实际就业需求,结合各自学院专业特
2022-03-15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04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一、测评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二、测评流程(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二)将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层面进行公示;(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报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汇总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备案。三、测评
2022-03-08
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走访活动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03号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走访活动的通知各学院: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2022年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为更好的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促进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将联合各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走访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6月17日二、活动安排1.各学院自主联络参访企业,走访当天,可自行安排交流主题开展交流活动;并挂“校外就业实践基地”牌;2.走访结束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走访记录表》(附件)、走访新闻稿(含照片)至工作邮箱,就业办将统一进行专项宣传报道。三、工作要求1.凡准时按要求提交走访记录表、新闻稿(含照片)的走访活动均视作有效走访;2.参访企业:各学院按照分配的数量进行企业走访并挂牌(机电学院4家;商学院8家;外国语学院3家;新闻传播学院4家;信息技术学院4家;艺术设计学院4家;珠宝学院2家;国际教育学院1家;健康管理学院1家;职业技术学院3家)3.参访人员:
2022-02-28
“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选”四星和五星级辅导员对象公示
2021-12-17
关于开展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金点子” 征集活动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1〕29号关于开展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途径和方法,有效提升学生工作队伍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解决学生工作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我校学生工作迈上新台阶。受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委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金点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我为学生工作建言献策二、征集对象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三、征集时间即日起-2021年12月22日四、征集范围“金点子”可围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学生就业、劳动教育、社区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学生工作的发展提出新的想法、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可结合自身工作思考,对学生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并列举可行性举措。五、征集要求1.“金点子”要求一事一议,一事一策,内容要求切合学生工作
2021-11-25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困难学生爱国建设助学金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1〕30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困难学生爱国建设助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及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受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委托,经研究,特为2020-2021学年困难生设立爱国建设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困难生,并且同时在2020-2021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同学。二、资助标准2020-2021学年奖学金等级2020-2021学年困难等级发放标准/人(元)卓越特别困难1000特等特别困难800一等特别困难500二等特别困难300三等特别困难150特等比较困难400一等比较困难300二等比较困难200三等比较困难130特等一般困难300一等一般困难200二等一般困难150三等一般困难100三、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2月22日四、资助申请方法对于符合本次资助条件的同学,学生本人提出
2021-11-25
2021-2022学年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指导来喽!
2021-11-16
关于各学院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1〕25号关于各学院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各学院: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顺利完成,为总结全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工作水平,现就做好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工作总结的重要意义,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该总结作为学院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各学院需提交2份报告1.XX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2.XX学院2021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三、报送要求1.行文格式要求整齐、统一。题目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文中如有大标题可用小四黑体字,小标题则用小四楷体字,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1.5倍行距。2.报告需注明撰稿人、审稿人。纸质版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就业办(学生事务中心210室)王旭娜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xn@gench.edu.cn。四、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0日(周三)12:00前。附件1:XX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参考)附件2:XX学院2021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质
2021-10-27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各学院: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生总结表彰工作,评选表彰在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先进个人2.优秀企业3.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二、评选条件1.先进个人 (1)全面、熟练掌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与业务内容;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培训,主动学习,熟悉业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2)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生涯发展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显著成效。(3)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促进学生充分就业。(4)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进行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数据统计真实、准确,数据上报规范、及时。就业率统计与上报工作中,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5)学院教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为我校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发展献计献策。(6)若为辅导员,则需带班3年及以上且所带班级就业率达到98%以上。2.优秀企业(
2021-10-27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开始啦!
2021-10-15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审批操作指南来喽!
2021-09-18
关于推荐参评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1〕20号关于推荐参评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的通知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推荐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6号)要求,我校启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或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贡献的在职人员均可参评,包括就业工作辅导员、职业生涯指导教师、专业教师等一线工作人员。二、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名额:商学院最多2人,其他学院最多1人。学校最终推荐2人参评。三、推荐参评人员条件(一)政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二)业务水平高。在学校整体就业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发挥较大作用。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三)工作业绩突出。在应对疫情、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四)学院如推荐辅导员,则被推荐人所带班级平均就业率需高于全校平均就业率(备注:2021年8月27日全校平均就业率为98.75%)。(五)
2021-09-16
国家奖、上海奖系统操作指导来喽
2021-09-15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开始啦!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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