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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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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3〕3号关于受理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的通知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相关通知,为做好毕业生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二、申请流程及要求1.申请人提交在职就业证明、承诺书及其他证明等书面材料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2.申请人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中完成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3.对于弄虚作业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三、联系方式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联系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柳老师,联系电话:021-58137897。学生处2023年
2023-03-15
关于开展2022年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大赛决赛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22号关于开展2022年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大赛决赛的通知2022年上海建桥学院学工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大赛初赛落幕,经知识能力选拨和综合情况考量,决定国际教育学院等六个学院进入决赛,决赛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参赛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珠宝学院、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二、参赛人员由学院副书记、两位辅导员老师组成学院参赛队三、比赛安排时间:2022年11月28日13:30地点:北五北六活动中心赛程安排:本次决赛共分三轮。第一轮:情景挑战本轮为必答题,每人一题,每题10分,每组30分;第二轮:情景演绎本轮为抢答题,每题70分,限每组抢答一题;第三轮:卓越挑战本轮为抢答题,共两题,每题30分,限每组抢答一次。四、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组织奖4。五、组织要求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参与,积极响应。2.各二级学院安排一至两名教师作为本次决赛的观众附件:2022年上海建桥学院学工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大赛决赛报名表联系人:范新宇联系电话:021-58137869 联系地址:图书馆行政中心M5
2022-11-23
关于开展2022 年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大赛的通知
2022年上海建桥学院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大赛题库.docx
2022-11-08
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八届求职模拟大赛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21号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八届求职模拟大赛的通知各学院:为了促进大学生对当前职业世界的认知和把握,引导大学生尽早做好职业准备与职业定位、提升职业素养,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与就业满意度。学校决定于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秋招伴你行、求职技能大PK”第八届上海建桥学院求职模拟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上海建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三年级以上、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学生优先。二、比赛安排赛事分为学院选拔赛、学校复赛以及学校决赛3个环节。1.学院选拔赛(11月10日~11月23日)各学院充分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赛,通过简历评选、模拟面试等,根据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学校复赛,参加学校复赛的50名选手需加入微信群,并且填写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简历。2.学校复赛(11月30日)对进入复赛的50名选手开展简历培训、群面培训后,就业办组织校、企专家进行初审,从各学院推荐选手中选拔出10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3.学校决赛(12月13日)就业办组织专家对选手各阶段表现进行评价及打分。最后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
2022-11-08
关于2022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2-11-05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门: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是提高兵源质量、优化兵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本法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职责,也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2023年度春季征兵预征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国家兵役制度改革规划和国防部征兵办部署及警备区、市征兵办会议精神,2021年兵员征集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为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征集对象与条件根据上海市征兵办的安排,我校今年秋季征兵有男兵和女兵,义务兵役服役期为两年。1.年龄条件男兵:在校生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兵:另行通知。2.身体条件(1)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
2022-10-25
2022年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老生”注意啦
2022-09-20
如何申请缓缴学费
2022-09-19
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说说我的新变化”资助育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2-09-15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17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2.残疾毕业生;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二、补贴发放原则和标准1.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2.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三、申请流程1.申报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的毕业生,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后再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
2022-09-14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06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一、测评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二、测评流程(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二)将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层面进行公示;(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报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汇总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备案。三、测评
2022-09-08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2〕18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各学院: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2届毕业生总结表彰工作,评选表彰在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先进个人2.优秀企业3.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二、评选条件1.先进个人 (1)全面、熟练掌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与业务内容;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培训,主动学习,熟悉业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2)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生涯发展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显著成效。(3)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促进学生充分就业。(4)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进行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数据统计真实、准确,数据上报规范、及时。就业率统计与上报工作中,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5)学院教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为我校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发展献计献策。(6)若为辅导员,则需带班3年及以上且所带班级就业率达到98%以上。2.优秀企业(
2022-09-01
关于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的通知
2022-05-23
关于资助管理中心疫情期间相关工作的公告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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