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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皓刚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1〕1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1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徐皓刚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免去王邦永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7月7日
2021-07-07
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决定
沪建桥院科〔2021〕1号各学院、部门:为鼓励全校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出贡献。根据原《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SJQU-WI-KY-006)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部、系)统一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评定,并经2020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我校教师在2020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积极加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之中,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附件:1.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论文类).doc 2.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著作类).doc 3.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专利类).doc 4.2020年科研成果获奖教师表彰名单(软件著作权).doc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7月6日
2021-07-06
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决定
2021-07-06
关于2021年暑假安排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经研究,现将2021年暑假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暑假时间安排(一)学生暑假时间1.学生放假时间:7月12日(星期一)起,其中2020级学生完成军训后放暑假。暑假期间,全体学生要提高警觉意识和对危险的辨识能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离沪学生须主动报告,并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要注意旅途安全,不得擅自组团出游或至地势险峻和不安全的地方冒险;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8月23日起)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相关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关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的最新消息)。2.学生开学时间:(1)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6日。(2)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至3日,9月4日至18日为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22日。(二)教职工暑假时间1.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常规工作进度和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从7月
2021-07-02
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9号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目的面向全体教职工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让广大教职工明师德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二、教育内容(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
2021-07-02
关于表彰“学习强国”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沪建桥院委〔2021〕26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线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安排,精心推动落实,在推广运用的速度、广度、热度上下功夫、求实效。全校逐渐形成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的良好氛围。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热情,经校党委研究,评选出吴国政等10名同志为“学习标兵”,章连英等10名同志为“学习之星”,施红霞等10名同志为“学习积极分子”,信息技术学院党委、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为“学习强国”先进集体。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学习,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师生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学习,自觉把学习活动变成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内一流民办高校作出更大贡献。附件: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之星”、“学习积极分子”、先进集体名单.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关于设立党委保卫工作部及杨真真、傅佳喆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8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杨真真同志任党委保卫工作部部长;傅佳喆同志任党委保卫工作部副部长;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关于黄晓星、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27号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黄晓星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陈静同志任党委专职组织员(按中层干部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6月30日
2021-06-30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6-29
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1〕15号各二级学院,各实验中心: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SJQU-WI-JW-911)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SJQU-WI-JW-912),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自查1.自查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2.自查内容(1)对上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自查整改完成情况。(2)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检查要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其他相关安全工作事宜等方面进行自查,学院组织督查。3.自查完成时间各实验中心应于6月16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3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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