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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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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客座教授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SJQU-WI-RS-042,现开展2026年客座教授聘任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客座教授聘任条件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专家学者;2. 在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高层管理职位,或其他社会知名人士。3. 长期在行业和企业技术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级技术人员,持有相关专业技术类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 为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二、客座教授主要任务1. 指导或参与学院的学科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2. 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提供咨询意见、创造合作机会。3. 协助指导和培养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4. 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或学术交流活动,传递最新学术和行业企业信息。5. 为学生实习、实践、调查、就业等提供指导。三、聘任程序1. 学院或部门提名。各学院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聘人员,
2026-07-03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兼职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6〕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兼职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践、参与学科建设等工作的全体在岗兼职教师(含企业导师、外聘授课教师、实践指导教师等);已终止聘用关系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二、考核原则与核心依据(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评价”的原则,综合考量兼职教师的履职表现,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其工作成效。(二)核心依据:以兼职教师聘任协议约定的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及学校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开展考核。三、考核内容及等次(一)核心考核内容1.师德师风(一票否决项):重点考核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恪守学术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等情况,若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或重大教学事故,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2.教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案、课件贴合教学
2026-07-02
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1.《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需要经过学校人事处初审后统一上报名单,教师方可在网上申请(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不接受个人申请)。2.必须具有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3.必须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4.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直接申请。二、重要时间节点安排1.请今年申请的老师参照《高校任教学科目录》(附件2)填写《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预登记表》(附件1),学院的老师统一由院办于6月26日前汇总提交至20091@gench.edu.cn邮箱,职能处室的老师可单独发送至指定邮箱20091@gench.edu.cn。2.暂
2026-06-22
关于组织开展2026 年上海教育人才交流协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协会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 年上海教育人才交流协会研究课题,具体通知如下:一、研究主题方向AI 时代教育人才素质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教育治理创新研究二、研究主要内容(一)A I 赋能下上海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体系与风险防控研究1、立足学校人事管理一线,研究人事管理部门在教职员工日常工作考核、职称评定、人才培养、人才引进等具体工作中的创新体系,解决人事管理中与AI 技术应用、人才评价相关的实际难题典型案例;2、聚焦教育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针对教师在论文撰写、课题研究、教学成果总结中运用AI 技术的现状,结合上海各级学校的真实案例,分析AI 技术应用过程中涉及的道德规范、法律边界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问题,形成可参考的分析报告;3、结合上海学校(中小学、高校、职业院校)在“考核、考评”“奖励、处罚”“升级、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在体制机制上可落地、可推广、可应用的实践经验与政策建议,直接服务于校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二)A I 时代师德内涵的深化路径研究与技术应用1、结合上海教师的教学实际与育人职责,研究AI
2026-06-08
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下半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部分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6年下半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部分项目即将启动,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芬兰AI赋能数字化教学培训(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 1. 培训对象:有意愿通过人工智能融入教学实践革新教学方法、提升学生学习成效的教师。 2. 培训安排: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 线上学习:9月11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 线下学习:9月18日、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5日 3.线下上课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东部教苑楼B101室 4.预招人数:25人,原则上本科院校推荐1-2名,高职院校推荐1名,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教学、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2)达到大学英语CET-6水平; (3)学校专任专职的教师,并承担实际教学任务; (4)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5.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下周一)16:00前 二、FD-QM在线课程标准工作坊(复旦大学教学发展中心合作) 1. 培训对象:已建有完成混合教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团队) 2. 培训安排:线
2026-06-04
关于开展2026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20〕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函》(浙教厅函〔2026〕8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高校访问学者交流工作,现开展2026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派出时间及访学范围 长三角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今年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9所本科高校,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接收学校和专业(详见附件1)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
2026-05-29
关于2026年申请(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及《本科教育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SJQU-WI-RS-030)的有关规定,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能为本科生开课。今年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1.已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已聘任讲师以上职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3.已经在我校为学生(包括专科生)上课,且学生评教考核合格以上,或经课程试讲考核合格。二、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1.取得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的教师可以直接认定主讲教师资格。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三、申请流程1.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教师填写《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交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后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2.讲师及讲师以下职务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流程如下:(1)申请人填写《主讲教师
2026-04-20
关于开展 2026 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 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启动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5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在线申请时,申请人须上传证书复印件)。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三、申报主题 2026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请青年教师根据2026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可选择专职指导教师进行辅导)。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3.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2.5万元。 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
2026-04-09
关于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公告》,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工作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要求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推荐人需为本校教授或副教授)”,方可报告。在校任职的报考人员,需将推荐信提交至人事处S405办公室。根据成文日期,推荐信当年有效(此次需提交成文日期为2026年的推荐信)。3. 在2023年下半年—2025年下半年内报考且已通过一门或两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此次不需要提交推荐信。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除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二、报名方式和时间1.本次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操作。考生输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报名具体步
2026-04-02
关于开展2026年度初级、中级职称申请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6年初级、中级职称申请直接认定工作开始启动(中级职称直接认定仅限博士),具体要求如下:一、认定条件1.师德师风良好,其中教师岗须参加并完成了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3.聘期为三年。二、申请认定流程1. 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符合中级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中的“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请参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附件3)。2.学院/部门填写考核及推荐意见。3.学校审核认定后发文。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止。请各学院办公室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word版)和各学院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需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excel版)收齐统一交人事组织处。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1-58139599。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SJQU-QR-RS-019).docx附件2:高等学
2026-04-01
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6年教师培训工作,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十五五规划”建设,现请各二级单位上报《教师培训计划》(含2026年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攻读博士学位的预申请)。 一、组织教师填写2026年培训计划表 1. 请学院或职能部门将2026年计划组织的培训项目填入《二级单位202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单位组织项目)》(附件1-1)。 2. 2026年培训进修计划若为教师个人申报的,请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二级单位202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个人申报项目)》(附件1-2)。 3. 2026年有读博计划的教师需填写《2026年在职读博计划汇总表》(附件1-3),未列入计划的不予批准。此表仅为预登记,如需正式申报,还需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在职读博申请表SJQU-QR-RS-071(A0)》(附件2)。 申请在职读博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负责,业绩良好;进校工作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45周岁以下,能够稳定在校工作;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或与学院、学校发展相关的专业。 注:以
2026-02-05
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0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按所从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设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个类型岗位。教学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面向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以教学育人见长的教师,有科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教师队伍的主体。科研型: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主要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研究方向稳定,成果成效显著。(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内不能申报。三级教学事故者,
2026-02-05
关于表彰2025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教职工雷锋奖、优秀系主任、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管理奖、优秀辅导员、产教融合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人〔2026〕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评选管理办法》《教职工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优秀系主任评选管理办法》《优秀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优秀辅导员评选管理办法》,经基层考核评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曹茶香等10人“2025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荣誉称号,景志宏等5人“2025年度教职工雷锋奖”荣誉称号;评选出察可文等12人为“2025年度优秀系主任”,赵伦等46人为“2025年度优秀教学奖”,张云玲等5人为“202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奖”,冯慧丽等15人为“2025年度优秀辅导员”,李超等8人为“2025年度产教融合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教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坚守育人初心,在各自岗位上再创佳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见贤思齐、砥砺前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教育事业,共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更大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9日附件:
2026-01-14
关于公布2024-2025年通过“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6〕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管理办法》(SJQU-WI-RS-041),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并投票通过,现认定2024-2025年“双师型”教师208人,“双能型”教师51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8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年通过“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名单一、2024年“双师型”教师名单(155人)王娟、卢峥、张灿宇、李夌、孙瑞娟、韩继坤、任向平、罗振华、方璐、彭争光、张纪安、马璐璐、张冰冰、YANHUI LUO、白银、纪文龙、刘涛、佟大木、李洄旭、骆巧云、陈琼豪、孟姗姗、赖碧云、蒋云灿、胡元元、季成鹏、张新明、宋丽娅、潘汉怀、王林伟、高强、王希、吴玉平、李勇、顾吉、伊莉、任志峰、张雨、李克(23538)、陶珮、潘薇、周晗、伍俊、张郢格、陈力勇、陆军、刘慧慧、张鑫钰、王玉珏、江梦婷、陈晓丹、王丽佳、葛洪波、王清明、周鑫、张力军、吴瑛利、徐艺非、徐行、石福霞、丁易、刘斌、牛向南、曾潇、YONG SUN、吴健、吴艺华、罗黄黄、孙修恩、邬祯骏、陈佳敏、廖国平、张景云、王晨啸、丁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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