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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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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外籍教师聘用的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的聘用应遵循“按需设岗,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一、定义1.短期外籍教师是指受邀到我校交流、访问、授课、合作科研等活动,每次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180天(含)的外籍教师。2.长期外籍教师是指到我校工作180天以上的教师。按其工作岗位性质,外籍教师可以分为语言类外籍教师(以语言知识和技能教学为主)、专业类外籍教师(以专业课教学、科研工作为主)。3.项目类外籍教师指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等来校的外籍教师。二、聘用条件1.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聘用条件:对华友好、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不散播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有损中国声誉的信息,不传播宗教,无犯罪记录等。年龄一般在25-60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语言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或持有语言教师资格证书,发音清楚,口齿流利,且教授的语言应是其母语或其国家的官方语言。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英、日语母语国家优先考虑。3.专业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和岗位工作内容相匹配,原则上应具有五年以
2025-10-29
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0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按所从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设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个类型岗位。教学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面向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以教学育人见长的教师,有科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教师队伍的主体。科研型: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主要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研究方向稳定,成果成效显著。 (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
2025-01-17
关于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级职称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级职称认定工作开始启动(中级职称认定仅限博士),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其中教师岗须参加并完成了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三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聘期为三年。 二、申请认定流程: 1. 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符合中级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中的“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请参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附件3)。 2. 学院、部门填写考核及推荐意见 3. 学校审核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止。请各学院办公室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word版)和各学院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excel版)收齐统一交人事处。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SJQU-QR-RS-019) 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 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申
2024-10-10
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0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按所从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设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个类型岗位。教学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面向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以教学育人见长的教师,有科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教师队伍的主体。科研型: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主要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研究方向稳定,成果成效显著。(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内不能申报。三级教学事故者,一
2024-01-16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2023年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按所从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设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个类型岗位。教学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面向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以教学育人见长的教师,有科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教师队伍的主体。科研型: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主要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研究方向稳定,成果成效显著。(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内不能申报。三级教学事故者,一年内不能申报,二级教学事
2023-08-07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SJQU-WI-RS-011(A1),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内不能申报。三级教学事故者,一年内不能申报,二级教学事故者两年内不能申报,一级教学事故者四年内不能申报。(四)上一年度未通过学术、技术评议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二、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1.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2.
2022-07-04
关于2022年初级、中级职称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今年初级、中级职称认定工作开始启动(中级职称认定仅限博士),具体要求如下:一、初级职称1.认定条件:本科生进校满一年,研究生进校满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有其它高校或企业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者,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2.申请认定流程:(1)申请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时“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请参考附件2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2)学院、部门填写考核及推荐意见;(3)学校审核认定。二、中级职称1.认定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2.申请认定流程:(1)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4);(2)填写好申报表后连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交人事处;(3)学校审核认定。三、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止。请各学院办公室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和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收齐统一交人事处。附件1:1.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docx 2.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docx 3.附件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登记汇总表.xlsx 4.附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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