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最新进度安排,为切实减轻二级单位负担,现对11月6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建桥院办〔2025〕16号)有关要求进行调整,现补充通如下:
1. 各单位工作总结的内容和格式按照人事组织处最新提供的参考框架即可(见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人〔2025〕10号)),撰写时请重点结合朱瑞庭校长12月10日在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和本单位“一院(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
2. 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报送学校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延后至12月29日下班前(与人事组织处最新要求一致)。发人事组织处邮箱(rsc@gench.edu.cn)的同时,请一并发至学校办公室邮箱(bgs@gench.edu.cn)。
3.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沟通反馈(联系人:陈少东、程晨)
学校办公室、人事组织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