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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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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2026-09-09
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
一、学校介绍上海建桥学院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生产、技术、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民办高校。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专业涵盖经、管、文、工、理、艺术、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获得上海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上海党建工作特色高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获批设立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学校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范围序号学院需求专业专业学科背景人数1机电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气、机器人、自动化82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3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相关专业64智能制造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45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26健康管理学院护理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47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
2024-06-21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上海建桥学院XXX会议题》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6〕3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上海建桥学院XXX会议题》SJQU-QR-XB-002(A4) 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6年9月16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9月15日
2026-09-15
关于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建桥学院2026-2027学年校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中秋节:9月25日至9月27日放假,共3天。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执行(补)10月6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2026级本、专科新生因9月21日起正式上课,补课安排另行规定);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执行(补)10月7日(星期三)的教学安排。二、有关工作要求全体师生要合理安排假期行程,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安保应急,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9月10日
2026-09-12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10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3))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此次评优对象为2023级本科和2024级、2025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3))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二、评优要求和步骤(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
2026-09-11
202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2026-09-10
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入团志愿书》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6〕2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因该表单由上级团组织统一印发,学校无需自行制定相关表单,故申请作废。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入团志愿书》SJQU-QR-XS-050(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6年9月11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9月10日
2026-09-10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对象排摸表》等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6〕3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S-042 (A3) 《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班主任自评)》SJQU-QR-XS-091(A1)《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生评价)》SJQU-QR-XS-092(A1)《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院系评价)》SJQU-QR-XS-093(A1)《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汇总表》SJQU-QR-XS-094(A1)《优秀班主任申报表》SJQU-QR-XS-095(A1)《重点关注对象排摸表》SJQU-QR-XS-004(A4)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9月10日
2026-09-10
关于王丹免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6〕1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6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免去王丹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9月9日
2026-09-09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SJQU-WI-XS-003(A4))》,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缓交学费等各项资助的学生。二、认定原则与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为副组长,学院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学院的认定工作。各班级应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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