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欢迎
在校生
教职工
校友
准新生
求职应聘
访客入校
图书馆
校内登录
EN
教育教学
本科生教育
专科生教育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成人教育
技能培训
建桥融高
招生就业
招生
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
历年分数
录取查询
报考指南
报名系统
智能问答
就业
就业案例
就业动态
就业指导
招聘信息
招聘活动
按类型招生
秋季高考
春季高考
专升本(含高本贯通)
三校生(含中本中高职贯通)
专科自主招生
留学生
港澳台招生
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宣传册
学院专业
二级学院
商学院
数字经济
金融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
机电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电子封装技术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传播学
广告学
秘书学
网络与新媒体
时尚传播
传播学(围棋)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信息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英语
德语
日语
商务英语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网络工程(双语班)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学(双语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
数字媒体艺术(双语班)
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
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
职业技术学院
空中乘务
国际商务
现代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商务英语
机电一体化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珠宝学院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
健康管理学院
护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养老服务管理
护理(专)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产业学院
医工产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直播经济产业学院
集成电路产业学院
大数据产业学院
校园生活
校园生活
学习环境
一站式社区
住校生活
体育文化设施
教学条件
雷锋馆 / 国政馆 / 党建育人馆
实验室
校园文创
图书馆
校园风景
礼堂
校园活动
讲座报告
社团活动
文体活动
新生体验日
生活在上海
了解临港
访问校园
7788意见倾听
关于我们
学校概况
愿景与使命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办学沿革
学校大事记
所获荣誉
学校标识
办学数据
信息公开
管理团队
决策机构
现任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规定
董事会动态
领导班子
行政
校长
副校长
校长助理
党委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机构设置
职能和业务部门
二级学院
商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机电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新闻传播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艺术设计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信息技术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职业技术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珠宝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健康管理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
简介
联系方式
产业学院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可持续发展
学校章程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发展规划
捐赠助学
绿色校园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推荐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蒋玮荻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0〕1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0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蒋玮荻任信息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10月12日
2020-10-13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0〕15号各学院: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0(A3))的规定,摘录如下: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七)学生社区综合表现良好;(八)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困难。凡在上学年中,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申
2020-10-12
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0〕15号各学院: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0(A3))的规定,摘录如下: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七)学生社区综合表现良好;(八)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困难。凡在上学年中,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申
2020-10-12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新生照片核对查验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0〕4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新生照片核对查验表》SJQU-QR-JW-632(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0年10月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0年10月9日
2020-10-09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和报失管理办法》《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国家助学金审批汇总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0〕3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和报失管理办法》SJQU-WI-ZC-004(A1)《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SJQU-WI-ZC-005(A1)《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A2)《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3(A1)《国家助学金审批汇总表》SJQU-QR-XS-026(A2)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
2020-10-09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调研的通知
沪建桥院纪〔2020〕2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加强民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是全面从严治党,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我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以我校权力运行规律和经济活动为对象,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把权力运行过程按照管理学中“计划、实施、检查、行动”四个阶段演绎为明确环境、风险评估、风险处理、监督检查的闭环管理。2019年以来,学校部分部门已经参与廉政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权利运行流程的梳理再造、支撑制度的匹配和建设等工作。为了推进边建设边实施边应用、研究建设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队伍建设、各岗位自觉行动等工作。经校纪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分步开展有关廉政风险防控调研工作。一是调研机关总支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对照流程执行情况,推动真正构建“两个责任”落实;二是调研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具体安排如下:一、调研机关总支各职能部门(一)调研内容1.相关部门领导围绕廉政防控风险点,对相关
2020-10-09
关于2020级新生领取教材的通知
2020-09-28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合同借用申请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确认一览表》《新生入学报到相关材料查验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0〕3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SJQU-WI-ZC-008(A0)《合同借用申请表》SJQU-QR-ZC-026(A0)《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SJQU-WI-JW-611(A0)《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SJQU-QR-JW-629(A0)《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确认一览表》SJQU-QR-JW-630(A0)《新生入学报到相关材料查验表》SJQU-QR-JW-631(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0年9月2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0年9月23日
2020-09-24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0〕3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SJQU-WI-JW-017(A1)《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A4)《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A2)《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3)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0年9月2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0年9月23日
2020-09-23
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0〕15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管理办法》(SJQU-WI-JW-701),现将2020-2021学年教师专业成长社群(以下简称“社群”)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立项原则1. 重点支持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课程负责人组建研讨社群针对课程标准、教学理念、授课方法、考试考核等方面进行研讨交流、互助成长。2. 重点支持围绕在线课程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教育教学、在线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组建研讨社群、成长社区。3. 其他有利于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手段、促进教师成长的社群。二、立项要求1. 每位教师只能以召集人身份立项1个社群,每位教师只能以社群成员身份参加2个社群,定向项目除外。2.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群活动,本次立项资助标准为800元/人,上限为10000元。三、立项申请1. “社群”立项申请资格条件请参照《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管理办法》(SJQU-WI-JW-701),并至学校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网站自行下载《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申请表》(SJQU-QR-JW-701)。2. 《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申请表》纸质稿2份需由召集人所在
2020-09-21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1733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31
/
174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