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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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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校级内涵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5〕1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教〔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评审和推荐,评选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2项、校级重点课程49门、校级教材建设项目12项、教师专业成长社群20个、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0个,现予以立项。请单位继续以深化“院办校”改革为牵引,聚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与专业内涵发展。各相关立项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要求和时间安排,抓紧推进落实。具体情况及建设要求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1.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情况及要求.docx 2.2025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立项情况及要求.docx 3.2025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情况及要求.docx 4.2025年度教师成长社群立项情况及要求.docx 5.2025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立项情况.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第八届“教学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5〕1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做好学校第八届“教学节”的组织筹备工作,特制定了《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第八届“教学节”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第八届“教学节”活动方案.docx 2.第八届教学节活动汇总表.docx 3.院级教学节活动计划表.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5月29日
2025-05-29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与责任,共同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6月3日(星期二)至6月23日(星期一)期间,每天8:30—16:00。定于6月20日毕业典礼。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一站式社区及各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2)。(二)毕业生在搬离相关物品并打扫好寝室卫生后,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价格予以赔偿。(三)须学生本人实地办理的手续:1. 欠缴各种费用者须根据《收费管理办法》(SJQU-WI-XB-017),至财务处办理缴费确认事宜;2. 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若出现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履行缴纳违约金或赔款手续;3. 毕业生档案转递请前往“工作台”—“教学服务”—“学生
2025-05-29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SJQU-WI-HB-513(A3)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
2025-05-28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消防器材申请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5〕2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SJQU-QR-HB-549(A0)《消防器材申请表》SJQU-QR-HB-550 (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
2025-05-28
关于停止使用教职工中国移动集团短号业务的通知
2025-05-19
关于王苇、王丽佳、周智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5〕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2025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王苇任珠宝学院副院长,王丽佳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免去周智明的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职务。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5月19日
2025-05-19
关于配合做好空调智慧远程控制系统安装施工的通知
2025-05-16
关于做好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5〕10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实训场地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全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2. 推进隐患排查,确保有效整治。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自查自改行动,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3.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管控能级。各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实验室电气安全、消防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4. 加强培训宣教,完善防护设备。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
2025-05-15
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5〕8号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紧缺人才培养战略,紧密对接上海市 “3+6”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构建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本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管理办法》(SJQU-WI-JW-001)等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的基本原则1. 应在学校已有学科专业的基础上,围绕上海市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和时尚消费品等重点产业,元宇宙、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智能终端新赛道产业,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紧缺领域,以及能源交通、公共卫生与医药、养老护理等社会需求强的领域,积极建设新专业。2. 增设专业应符合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办学定位,支持专业不断践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理念,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3. 优先支持与临港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申报。4. 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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