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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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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征集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材料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10号学生处关于征集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精神,为落实《2024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相关要求,在大学生中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征集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近四年(2020年—2023年)本学院各专业领域的就业创业类、考研及出国类优秀毕业生。二、撰写要求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材料均以第三人称表述,典型案例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培养经验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一篇总结性陈述。1.案例主题:标注清楚所要反映的核心理念和观点。2.基本信息:介绍清楚学生姓名、专业、毕业年份、毕业去向,在校期间担任职务及所获荣誉等信息。3.案例背景:着重说明案例发生的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4.事件描述。通过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对人物活动的描述,有针对性地阐释特定的内容,并进行总结。5.文件正文附入毕业生2-3张个人风采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920×
2024-03-22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班特困学生学费减免评审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8号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班特困学生学费减免评审的通知各学院:为了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现启动本学年的经济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减免对象为2024届毕业班学生中的少量特困学生。为做好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指导政策《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SJQU-WI-XS-009(A1)),其中,时间进程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过时不再受理)。二、申请对象及条件申请学费减免的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学费减免的申请对象原则上是在籍注册后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班学生中,每年均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通过助学贷款等途径后缴纳学费仍然存在困难的学生。因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的重特大变故导致特别困难的,可放宽至从突发变故后每年被认定为特别困难。三、申请及评审流程第一阶段(4月10日前):学生申请,提交纸质版的《学费减免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给辅导员,由班级初评后,交院系资助负责人。佐证材料包括:1.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如果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户口页需要一并提供;2.残疾
2024-03-19
学生处关于申报上海建桥学院 2024-2025年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5号学生处关于申报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年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市教委“高校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就业指导体系,加强学生生涯教育和个性化指导,提高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提升生涯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校级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骨干,学院基层工作的辅导员予以优先考虑;2.申请人及其工作团队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建设内容有一定特色,在生涯教学、咨询和科研领域能充分发挥辐射基层的作用,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3.鼓励申请人所在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并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为工作室的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二、建设任务凡被确定为校级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的个人及其团队,须视工作需要,承担以下任务和职责:1.实践探索。立足于破解我校学生生涯指导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努力形成各自的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2.成果共享。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将
2024-03-13
学生处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服务活动预约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7号学生处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服务活动预约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满足学生需求,推动各二级学院广泛开展职业教育与指导活动,提高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意识和就业能力,促进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学校就业办整合就业指导服务资源,面向各学院开放就业指导服务活动预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概况本次活动将受众群体分为中低年纪和中高年级,根据学生所处阶段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活动将统一采用实时预约模式。1.面向中低年级(大一、大二)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和职业素养提升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生涯发展意识、提高职业发展素养。主要内容包括:行业解析(企业家进校园),就业竞争力提升计划,包括职业素养提升课程、舞动课程、团体辅导、线上成长训练营等。职业素养提升课程(线下或线上)有效沟通生命成长提升情商制作演讲理解他人解决问题主动领导持续创新团队合作创业初阶时间管理职场智慧克服拖延职业素养压力管理职场启航成长心态女性职场自信演讲项目管理社交风格价值销
2024-03-11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1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一、测评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二、测评流程(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二)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层面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SJQU-QR-XS-090(A0),报学院汇总,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
2024-03-05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1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一、测评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二、测评流程(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二)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层面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SJQU-QR-XS-090(A0),报学院汇总,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
2024-03-05
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4〕1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一、测评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二、测评流程(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二)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层面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SJQU-QR-XS-090(A0),报学院汇总,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
2024-03-05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2024-03-01
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24-02-08
关于开展2024年度星级辅导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3-12-13
关于表彰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的决定
2023-11-29
关于举办全国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4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3〕28号关于举办全国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4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 ”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 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4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8号)要求,定于 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二、大赛目标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学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
2023-11-17
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九届模拟求职大赛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3〕23号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九届模拟求职大赛的通知各学院:为了促进大学生对当前职业世界的认知和把握,引导大学生尽早做好职业准备与职业定位、提升职业素养,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与就业满意度。学校决定于2023年11月初至12月上旬组织开展“勇往职前、逐梦未来”第九届上海建桥学院模拟求职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上海建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三年级以上、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学生优先。二、比赛安排赛事分为学院选拔赛、学校复赛以及学校决赛3个环节。1.学院选拔赛(11月6日~11月17日)各学院充分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赛,通过简历评选、模拟面试等,根据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学校复赛,参加学校复赛的50名选手需加入微信群,并且填写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简历。2.学校复赛(11月底)对进入复赛的50名选手开展简历培训、群面培训后,就业办组织校、企专家进行初审,从各学院推荐选手中选拔出10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3.学校决赛(12月上旬)就业办组织专家对选手各阶段表现进行评价及打分。最后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
2023-11-01
关于评选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学生发〔2023〕24号关于评选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的通知各学院: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3年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优秀企业和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先进个人2.优秀企业3.优秀校外就业创业导师二、评选条件1.先进个人 (1)全面、熟练掌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与业务内容;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培训,主动学习,熟悉业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2)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生涯发展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显著成效。(3)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促进学生充分就业。(4)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进行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数据统计真实、准确,数据上报规范、及时。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与上报工作中,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5)学院教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为我校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发展献计献策。(6)若为辅导员,则需带班2年及以上且所带班级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8%以上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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