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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申请(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及《本科教育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SJQU-WI-RS-030)的有关规定,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能为本科生开课。今年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1.已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已聘任讲师以上职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3.已经在我校为学生(包括专科生)上课,且学生评教考核合格以上,或经课程试讲考核合格。二、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1.取得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的教师可以直接认定主讲教师资格。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三、申请流程1.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教师填写《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交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后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2.讲师及讲师以下职务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流程如下:(1)申请人填写《主讲教师
2026-04-20
关于开展 2026 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 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启动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5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在线申请时,申请人须上传证书复印件)。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三、申报主题 2026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请青年教师根据2026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可选择专职指导教师进行辅导)。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3.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2.5万元。 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
2026-04-09
关于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公告》,202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工作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要求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推荐人需为本校教授或副教授)”,方可报告。在校任职的报考人员,需将推荐信提交至人事处S405办公室。根据成文日期,推荐信当年有效(此次需提交成文日期为2026年的推荐信)。3. 在2023年下半年—2025年下半年内报考且已通过一门或两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此次不需要提交推荐信。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除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二、报名方式和时间1.本次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操作。考生输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报名具体步
2026-04-02
关于开展2026年度初级、中级职称申请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6年初级、中级职称申请直接认定工作开始启动(中级职称直接认定仅限博士),具体要求如下:一、认定条件1.师德师风良好,其中教师岗须参加并完成了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3.聘期为三年。二、申请认定流程1. 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符合中级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中的“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请参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附件3)。2.学院/部门填写考核及推荐意见。3.学校审核认定后发文。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止。请各学院办公室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word版)和各学院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需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excel版)收齐统一交人事组织处。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1-58139599。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SJQU-QR-RS-019).docx附件2:高等学
2026-04-01
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6年教师培训工作,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十五五规划”建设,现请各二级单位上报《教师培训计划》(含2026年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攻读博士学位的预申请)。 一、组织教师填写2026年培训计划表 1. 请学院或职能部门将2026年计划组织的培训项目填入《二级单位202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单位组织项目)》(附件1-1)。 2. 2026年培训进修计划若为教师个人申报的,请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二级单位202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个人申报项目)》(附件1-2)。 3. 2026年有读博计划的教师需填写《2026年在职读博计划汇总表》(附件1-3),未列入计划的不予批准。此表仅为预登记,如需正式申报,还需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在职读博申请表SJQU-QR-RS-071(A0)》(附件2)。 申请在职读博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负责,业绩良好;进校工作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45周岁以下,能够稳定在校工作;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或与学院、学校发展相关的专业。 注:以
2026-02-05
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0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一)本次申报范围为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按所从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设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个类型岗位。教学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面向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以教学育人见长的教师,有科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型: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教师队伍的主体。科研型: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主要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研究方向稳定,成果成效显著。(二)申报对象:学校专职人员,且进校工作满一年;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予申报。(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两年内不能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四年内不能申报。三级教学事故者,
2026-02-05
关于表彰2025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教职工雷锋奖、优秀系主任、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管理奖、优秀辅导员、产教融合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人〔2026〕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评选管理办法》《教职工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优秀系主任评选管理办法》《优秀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优秀辅导员评选管理办法》,经基层考核评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曹茶香等10人“2025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荣誉称号,景志宏等5人“2025年度教职工雷锋奖”荣誉称号;评选出察可文等12人为“2025年度优秀系主任”,赵伦等46人为“2025年度优秀教学奖”,张云玲等5人为“202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奖”,冯慧丽等15人为“2025年度优秀辅导员”,李超等8人为“2025年度产教融合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教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坚守育人初心,在各自岗位上再创佳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见贤思齐、砥砺前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教育事业,共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更大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9日附件:
2026-01-14
关于公布2024-2025年通过“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6〕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管理办法》(SJQU-WI-RS-041),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并投票通过,现认定2024-2025年“双师型”教师208人,“双能型”教师51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8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年通过“双师双能型”教师认证名单一、2024年“双师型”教师名单(155人)王娟、卢峥、张灿宇、李夌、孙瑞娟、韩继坤、任向平、罗振华、方璐、彭争光、张纪安、马璐璐、张冰冰、YANHUI LUO、白银、纪文龙、刘涛、佟大木、李洄旭、骆巧云、陈琼豪、孟姗姗、赖碧云、蒋云灿、胡元元、季成鹏、张新明、宋丽娅、潘汉怀、王林伟、高强、王希、吴玉平、李勇、顾吉、伊莉、任志峰、张雨、李克(23538)、陶珮、潘薇、周晗、伍俊、张郢格、陈力勇、陆军、刘慧慧、张鑫钰、王玉珏、江梦婷、陈晓丹、王丽佳、葛洪波、王清明、周鑫、张力军、吴瑛利、徐艺非、徐行、石福霞、丁易、刘斌、牛向南、曾潇、YONG SUN、吴健、吴艺华、罗黄黄、孙修恩、邬祯骏、陈佳敏、廖国平、张景云、王晨啸、丁菊
2026-01-08
关于聘任王世明等25人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6〕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同意聘任王世明等7人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阚起源等18人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名单如下:一、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王世明、温国勳、陈强、朱亮、况守忠、李丽华、邱香兰二、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阚起源、贾利军、唐卓贞、王炜富、张铭、陈振涛、陈闪闪、翁捷、曹东、包红强、崔斌、朱玉萍、朱晨光、沙乃军、韩平、郝成红、卫飞明、张宗恩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6日
2026-01-06
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26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部分项目即将启动,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通知如下:一、“强师工程”培训项目(一)骨干教师教学成长与个人发展工作坊(教育心理学主题)1. 培训对象:具有1-2年课程教学经验,且对改善或提升教学能力与心理成长有较强意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2. 培训时间:2026年3-4月,6天,逢周四培训3. 培训主要内容:项目包含“教育心理学理论”“师生心理分析”两个模块,采用“案例研讨教学”,有效促使参训教师将所学内容在教学工作中实践,推动反思学习和专业成长,解决实际问题,凝练教育智慧,完善自我提升。4. 名额分配:3至4名5. 上课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二)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混合教学设计线上培训(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1. 报名条件:(1)有意愿改善或提升自己现有混合教学课程的骨干教师。(2)达到大学英语CET-6水平。2. 培训时间:2026年4月24日-5月31日,其中4月24日、5月8日、5月15日、5月22日为线上教学,5月29日-5月31日三天是线下教学。3. 预招人数:2-3名4. 培训内容:混合式教学的理
2025-12-31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5〕11号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5年度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践、参与学科建设等工作的全体在岗兼职教师(含企业导师、外聘授课教师、实践指导教师等);已终止聘用关系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二、考核原则与核心依据(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评价”的原则,综合考量兼职教师的履职表现,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其工作成效。(二)核心依据:以兼职教师聘任协议约定的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及学校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开展考核。三、考核内容及等次(一)核心考核内容1. 师德师风(一票否决项):重点考核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恪守学术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等情况,若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或重大教学事故,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2. 教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案、课件贴合教学大纲情况)、课堂表
2025-12-25
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5〕10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全面总结2025年学校办学治校成效、科学评价教职工履职表现,经第3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启动2025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度考核方案.pdf 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度考核方案附件.zip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2月16日
2025-12-16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初任教师岗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26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初任教师岗前培训即将启动,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通知如下:一、新教师岗前培训(线上线下混合教学)1. 培训对象:民办高校新入职教师2. 培训时间:2026年1月起,逢周五、周六培训3. 名额分配:各学院预报名4.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周四)下午16点整二、注意事项1.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为保证上课出勤率,请特别注意上课的时间安排,确保上课当天不安排教学任务,一旦报名成功,须按照相关要求全程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可中途退出。2. 请各学院填写《2026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初任教师岗前培训”项目报名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2月4日16:00前将纸质汇总表(需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至图书馆S405人事组织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0076@gench.edu.cn。联系方式:程晨、石秀芳58139599附件1: 2026年上海市民办高校“初任教师岗前培训”项目报名表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2025年12月2日
2025-12-02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建设系统部署,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引导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民办高校师生,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25〕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4〕23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办高校未来工匠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民匠计划”项目以推动新时代民办高校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面向上海市民办高校参赛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统一申报。2024年度在以下三类竞赛中获奖的可申报本项目:(一)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观察目录;(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支持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三)其他上海市级及以上重要竞赛。二、项目要求(一)立项原则“民匠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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