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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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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 1.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需要经过学校人事处初审后统一上报名单,教师方可在网上申请(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2. 必须具有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 必须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直接申请。二、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1. 请今年申请的老师参照《高校任教学科目录》(附件2)填写《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预登记表》(附件1),学院的老师统一由院办于6月27日前汇总提交至24101@gench.edu.cn邮箱,职能处室的老师可单独发送至指定邮箱24101
2025-06-20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手册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手册.pdf
2025-06-12
关于2025年“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初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SJQU-WI-RS-0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人事组织处、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初审,现将2025年“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公示如下: 一、各计划通过初审人员(按工号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建桥领军”计划序号学院工号姓名1新闻传播学院17074邓富华2教育学院18058肖晶3马克思主义学院18066唐洪森4商学院19050Syed Ahtsham Ali“建桥拔尖”计划序号学院工号姓名1信息技术学院02024矫桂娥2教育学院02033陈洁3马克思主义学院03005宋艳华4信息技术学院03010王磊5商学院04009尹卫华6新闻传播学院05041徐磊7艺术设计学院06044葛洪波8商学院06049张迎春9艺术设计学院08009汤美娜10马克思主义学院08025沈树永11教育学院08026陈苏婷12职业技术学院09033谷伟13商学院09058张润兴14国际教育学院11034刘潇滢15机电学院13075刘立华16艺术设计学院14060盛蓝17商学院160
2025-05-15
关于2025年申请(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及《本科教育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SJQU-WI-RS-030)的有关规定,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能为本科生开课。今年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现在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 1.已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已聘任讲师以上职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3.已经在我校为学生(包括专科生)上课,且学生评教考核合格以上,或经课程试讲考核合格。二、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条件 1.取得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的教师可以直接认定主讲教师资格。 2.必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三、 申请流程 1.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教师填写《上海建桥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交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后将《上海建桥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表》和普通话合格证书交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 2.讲师及讲师以下职
2025-05-12
关于申请2025年初级、中级职称直接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5年初级、中级职称认定工作开始启动(中级职称直接认定仅限博士),具体要求如下:一、认定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其中教师岗须参加并完成了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三个月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初级职称;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进校满一年,可直接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聘期为三年。二、申请认定流程: 1. 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符合中级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中的“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请参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应表》(附件3)。 2. 学院、部门填写考核及推荐意见 3. 学校审核认定三、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止。请各学院办公室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word版)和各学院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excel版)收齐统一交人事处。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docx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博士直接认定中级填写).docx附件3-专业
2025-04-09
关于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公告》,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工作启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推荐人需为本校教授或副教授)”,方可报考。在校任职的报考人员,需将推荐信提交至人事处S405办公室。根据成文日期,推荐信当年有效。 3. 在2022年下半年—2024年下半年内报考且已通过一门或两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此次不需要上传推荐信。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考试报名全程网上操作。考生输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主页上的“考试报名”,进入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通道→确认遵守考试报名承诺书→填
2025-03-31
关于报送2025年度国内外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市教委《关于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2025年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与选派要求(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访学期限:申请教师从2025年9月起进行访学。2.选派范围、条件:①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③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④申请人应制定详细合理可执行的研修目标、预期成果与研修计划,访学单位和研修内容要与工作岗位和学科领域相关,导师原则上不能是申报教师的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单位及导师。⑤申报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接收学校或学科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市高峰高原建设学科。各接收
2025-03-25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启动工作。二、申报条件 1.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2.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一线教师。 3.须参加过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2024年正在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预计在2025年4月20日前获取结业证书,预计正常毕业的教师可按规定进行申报),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在线申请时,申请人须上传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主题 2025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四部分:一是教学改革与创新;二是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三是产教融合探索;四是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详见附件一:《2025年研究选题指南》。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
2025-03-22
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1-18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SJQU-WI-RS-046(A0),现启动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申报计划类型本轮申报覆盖“建桥领军”“建桥拔尖”“建桥培优”三类人才计划,各个计划的申报条件及入选名额、支持政策详见学校官网https://iso.gench.edu.cn/2024/1227/c5695a158374/page.psp。二、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所在学院初审——学校各部门联合初审——校外专家评审——提请校办会审定拟入选人员——发文公示。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学院初审同意后,请于2月26日前将《上海建桥学院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表》(附件1)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报人事组织处,电子稿发24101@gench.edu.cn。联系人:程晨、唐窗林;联系电话:021-58139599。附件1 高水平人才培育激励计划申报表.xlsx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2025年1月17日
2025-01-17
关于表彰2024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教职工雷锋奖、优秀系主任、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管理奖、优秀辅导员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人〔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评选管理办法》《教职工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优秀系主任评选管理办法》《优秀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优秀辅导员评选管理办法》,经基层考核评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展召敏等10人“2024年度优秀教职工(清云奖)”荣誉称号,周智明等5人“2024年度教职工雷锋奖” 荣誉称号;评选出刘晓辉等10人为“2024年度优秀系主任”,宋杰珍等42人为“2024年度优秀教学奖”,李晶晶等5人为“202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奖”,陆军等15人为“2024年度优秀辅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教职工秉持优良作风,再接再厉,不忘初心使命,再创佳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向受表彰的人员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笃行不怠,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凝心聚力、开拓新局。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月10日附件:
2025-01-10
关于公布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5〕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沪建桥院人〔2024〕10号),学校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经2025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现将获得优秀等级的人员名单公布:一、二级学院1.商学院(33人)徐光硕、叶婕、杨敏、李夌、冯慧丽、陈传宝、马璐璐、刘赞云、杨孟杨、宋莹、王鹏、常健聪、吴晓惠、张江、徐洁、刘晓辉、高枫、刘美霞、高中理、王甜甜、李显显、华玉、阿里(Ali)、杨晓燕、李培、王娟、贾永彬、尚斌、张迎春、李迪、宋杰珍、孙瑞娟、苏小波2.机电学院(16人)沈伊鹂、陆云、张迪、刘黎明、李勇、喻玲、梁艳、史君、潘铭杰、梁天生、姜映红、张云玲、魏苏宁、李晶、孙晶、马世超3.新闻传播学院(23人)戈智永、沈慧萍、伍俊、闫峰、马爽、辛勤、陶珮、曹茶香、朱佳伟、刘燕、吴美、鄢霞、刘晓、孙德常、覃卫萍、覃芳萍、田红玲、钱孝铭、庄圆、靳雅丽、施艳林、汤炯君、商雯4.艺术设计学院(18人)盛蓝、周意芳、贺炫超、刘书辰、吴健、陈冠良、张慧慧、余卓立、彭媛媛、徐哲晖、杜孟琳、罗黄黄、高一方、刘斌、丁易
2025-01-08
关于公布2024年度中层干部考核优秀名单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5〕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沪建桥院人〔2024〕10号),经2025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公布: 一、中层干部正职1.二级学院院长(5人)陈 洁 教育学院院长刘衔宇 珠宝学院院长毛立群 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文俊 信息技术学院院长高 健 商学院院长2.二级党组织书记(5人)周荣玲 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张维生 珠宝学院党总支书记杜 鹃 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王晨岑 信息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爱香 商学院党委书记3.机关部门正职(7人)张 巍 学生处处长张 宁 人事组织处处长黄晓星 机关党总支书记徐皓刚 学校办公室主任张 磊 招生办公室主任江 萍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督导办公室主任潘秀玲 校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二、中层干部副职1.二级学院副院长(5人)陈苏婷 教育学院副院长马 莹 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王海燕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矫桂娥 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尹卫华 商学院副院长2.二级党组织副书记(4人)李奕璇 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晓寅 珠宝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徐 娜 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俞
2025-01-08
关于公布2024年度二级单位年终考核结果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4〕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人〔2023〕14号),经过综合考评,2024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23年度二级单位年终考核结果,现公布如下:一、二级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良好:教育学院、珠宝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商学院、国际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二、部门优秀: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学校办公室、人事组织处、图书馆良好:后勤保卫处、校工会、对外交流办公室、规划与质量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终身教育处、审计处、教务处希望各二级单位继续努力,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围绕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在建设高质量一流民办大学的新征程中再创佳绩。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月8日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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