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和队伍建设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校教职工个人申报及科研处审核,拟将对我校教职工在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以“上海建桥学院”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及科研分数(附件:科研考核统计汇总表)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与科研处卢丽琼联系。
电话:58139302
上海建桥学院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2011-09-09311
©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沪ICP备11023366号-2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292号办学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