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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2025-11-20167

沪建桥院学〔2025〕1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授予电子商务B22-3等47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授予汪浩等614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授予杨阳等1416名学生“优秀学生”称号;

授予黄昕芸等32名学生“卓越奖学金”;

授予颜萌等323名学生“特等奖学金”;

授予陈瑞希等347名学生“一等奖学金”;

授予钱帆等1337名学生“二等奖学金”;

授予陆晔等2688名学生“三等奖学金”。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班级和同学学习先进,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为报效祖国和个人成才奠定良好基础。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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