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党建思政工作研究质量,切实推动思政工作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党建思政专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党建思政专项课题:2000元/项,2026年拟立项10-12项。本专项课题重点支持党建理论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课程思政建设、网络思政教育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研究课题。课题指南如下:
1.民办高校产教融合型大学建设中的党建赋能路径:党组织定位优化与作用实效研究
2.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思想引领力的实践研究
3.深化民办高校党校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研究,全面系统构建党的创新理论主课堂
4.AI赋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创新与实践研究——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视角
5.民办高校教师党支部功能发挥与品牌建设研究
6.民办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党建引领、思想嵌入与学生自治融合机制研究
7.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深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8.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实践模式建构与成效评估研究
9.建强学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民办高校党务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研究
10.深化雷锋精神校本育人特色,构筑校园精神文化高地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申报人员为校内全体教师,不限职称与年龄,须具备与党建思政工作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党务工作者及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教师积极申报。
2.每位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基金、优青项目等),未结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26年5月—2027年5月),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评审方式
党建思政专项课题采取书面评审方式,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配合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立项重点考察项目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结项须严格按照结项验收要求开展审查。
五、结项验收要求
党建思政专项课题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及以上可通过结项:
(1)以建桥为第一署名单位,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1篇;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党建思政类科研项目立项;
(3)研究成果或对策建议获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4)获得校级及以上党建思政类工作创新奖、优秀案例奖等荣誉;
(5)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思政工作模式、制度文件或实践案例,并在校内推广应用。
六、经费拨付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剩余50%于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可额外使用一年。期间因版面费缴纳等原因需要提前下拨经费,凭录用通知办理提前下拨。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写《SJQU-QR-KY-001(A0)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初审并加盖公章。申请书中“项目来源”栏请注明“党建思政专项”。
2.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填写初审意见后于2026年4月27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汇总清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panxiankang@gench.edu.cn。
3.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八、组织管理
本专项课题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配合科研处进行课题管理,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等工作。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审核材料,确保项目质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潘老师;思政中心陈老师
电话:021-58137896;021-58139345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党建思政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科研处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