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校内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2023-12-20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此制定此办法,办法仅针对全校范围内各学院所设立的科研团队。

一、科研团队定位

     科研团队设置应集中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地区及国家的重点关切相契合。科研团队定位突出与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目标相一致,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位点建设任务相一致。以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服务为主要任务,通过提升科研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团队在建设周期内,需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与目标,其成果与研究主题要高度相关,能为学院、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提供支撑。

二、团队设立的条件

(一)前期基础。有良好的科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基础,具备与社会、产业、行业、企业的科研合作经历,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研究目标;

(二)团队情况。团队负责任人需具备一定的学术造诣,原则上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很强研究能力的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团队成员人数控制在6-10人,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有承担和完成国家或地区科研任务的能力,能满足地方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服务、专业咨询、开发设计等需求;

(三)成果状况。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已积累有丰富的科研成果,在机构合作、论文发表、成果评奖、项目承担、参展参评等方面有一定的成果与资源积累;

(四)资源储备。结合学科、专业、科研工作的需要,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的科研团队建立。团队储备有一定的外部专家、机构、学术交流渠道资源,并能切实转化于日常研究工作的开展。
    三、团队设立的程序

(一)由申请单位(学院)向科研处提交申请报告,陈述建立团队的目的、意义、规模、研究领域与主题。明确阐述科研团队的三年发展规划,涉及工作基础、科研任务、经费使用、负责人及团队情况等事项;

(二)科研处收到申请报告后,就申请本身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组织专家对科研团队的设立进行论证与评议,提出建议意见;

(四)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发布最终获批团队名单。

 四、日常管理

(一)科研团队托于相应的学院,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是管理主体,科研处为归口管理部门,科研处通过学院组织对科研团队进行检查、评估;

(二)科研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

(三)科研团队组成人员主要实行校内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人员聘任主要依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队伍建设、研究任务、社会服务的实际需要,不设专职专岗;

(四)科研团队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指导机构工作或参与承担科研任务;

(五)科研团队实行科研任务核定制,根据人员情况、承担科研、技术服务计算科研工作量。科研处在年度内定期开展工作进度沟通会,由所在学院科研负责任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一同参加。年末科研处对照团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进行次年支持经费额度的确定;

(六)科研团队成立后,若有人员(尤其是机构负责人)、科研计划等方面的调整,应及时报科研处,遇有重大变动,由科研处报学校审核确认;

(七)科研团队的撤消、合并或分立,需向科研处提交申请报告,由科研处报学校主管领导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经费与考核方法

(一)额定支持经费。对于获批的科研团队,实施年建设周期,每年文科5万、理工科8万的额定经费标准,具体年度支持经费额度会依照考核情况另计。相关经费的预算编制与使用,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SJQU-WI-KY-002(A3)实施;

(二)考核方式。获批后的首年度,各研究团队依照文科5万、理工科8万额定标准进行经费支持;次年,具体经费额定确定,依照科研团队上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算。1、对于完成率在50%以下的团队,不再予以资金支持;2、对于完成50%-100%的团队,在额定经费基础上按照完成比例进行支持,次年的额定经费保持初始不变;3、对完成100%以上的团队,依照额定经费的2倍进行支持,并以当年实际支持经费基数为隔年额定经费,可实现滚动叠加计算;

(三)考核周期。科研处对科研团队每年末做一次工作评估,团队总结本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效果、产生的影响、与学校定位目标的相关度、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依照年度考核标准,当年完成率在50%以下的团队,定为考核不合格;完成率在50%以上的团队,定为考核合格。

(五)任务计算标准。每一年科研任务量设定,可参照当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中学院层面科研任务工作要求进行拟定。当年任务量指标由科研处与科研团队负责人、学院科研负责人、校领导共同确定。科研团队拟定年度工作任务计划书,学院负责人签字,报科研处审核、校领导审批通过。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