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上海建桥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26-06-02138

为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营造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术讲座活动的管理,推动学术活动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定义和目的

学术讲座是指由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或学校教师,面向全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其目的是推动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营造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

‌二、遵循的原则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讲座内容应弘扬社会正气,不涉及反动言论和不健康话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讲座内容应紧扣学术主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瞻性,传播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以推动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主旨,为积极搭建我校学术平台服务。

3、讲座应分类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实行申报、审批备案等工作。

三、组织和管理

‌‌1、讲座序列‌:学校根据不同对象需要设立了“百家讲坛”、“智享工坊”、“科研沙龙”等学术讲座,二级学院可以按需申报,也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需要设立不同的讲座序列,以吸引不同层次的专家学者和师生参与。

‌2、审批流程‌:教师、学科负责人或二级学院需提前一周提交讲座或论坛的申报表,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需按照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SJQU-WI-XC-206(A1))进行申报审批(使用校办ISO文件四阶表单中的SJQU-QR-XC-205(A1)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表),经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送主管单位审批,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涉及到外籍人士的讲座还须同时报对外交流办公室审批。

3、主讲人资格: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内容要求‌:讲座内容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院(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

5、讲座开展:校级学术讲座,科研处提前一周将学术讲座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内容提要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好师生听众;院系级学术讲座,由主办院系负责宣传、组织师生听众,科研处协助宣传。学术讲座结束两天内,举办单位需形成讲座新闻报道,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发布,并将宣传资料、讲座现场照片、新闻链接等交科研处存档。

四、学术讲座的经费管理

学术讲座经费由科研处根据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本年度预计开展的学术活动,于每年年末向学校申请新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按计划使用。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

2026年6月2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