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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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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与责任,共同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6月1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期间,每天8:30—16:00。定于6月18日毕业典礼。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一)离校手续原则上须网上办理,所涉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学生处、财务处、宿管中心、一站式社区及各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2)。(二)毕业生在搬离相关物品并打扫好寝室卫生后,至社区各值班室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及保险箱退租手续,建议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宿管部门核定价格予以赔偿。(三)须学生本人实地办理的手续:1.欠缴各种费用者须根据《收费管理办法》(SJQU-WI-XB-017),至财务处办理缴费确认事宜;2.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若出现延期归还或丢失情况应履行缴纳违约金或赔款手续;3.毕业生档案转递请前往“工作台”---“教学服务”---“学
2026-06-02
关于表彰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6〕7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6〕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在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复核和公示,经学校讨论确定邵雨晗等347人为“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同时,经上报市教委审核,确定凌思疌等331人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现对上述678名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秉承学校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继续发奋努力,再创佳绩,努力为母校争光,为祖国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智;同时号召在校广大学生围绕我校“八项核心素养”要求,学习优秀毕业生刻苦钻研、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乐于奉献的道德情操和全面发展的成才意识,树立远大理想,为争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不懈努力。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6年5月26日附件:
2026-05-25
关于印发《春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优良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坚持以“产教融合型大学建设”为牵引,结合我校学风建设和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围绕学生“三礼十无”规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6年度春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进一步明确师生课堂规范,现将《春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春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4月29日
2026-04-29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是提高兵源质量、优化兵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本法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职责,也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为做好2026年秋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征集对象与条件根据上海市征兵办的安排,我校今年秋季征兵有男兵和女兵,义务兵役服役期为两年。1.年龄条件男兵:在校生为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另行通知。2.身体条件(1)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4.8,眼底检查正常。*具体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3.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
2026-04-17
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首届“雷锋节”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6〕1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化拓展学雷锋系列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营造崇德向善、互助友爱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举办首届“雷锋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赓续雷锋精神薪火 激扬青春奋进担当二、活动时间2026年3月-6月三、活动内容本届雷锋节围绕雷锋精神传承、志愿服务实践、榜样选树宣传、文化创意表达等方面系统规划主题活动,涵盖主题读书活动、雷锋集市、表彰大会、社会实践、讲解员大赛、摄影比赛、学院特色活动等多个板块,力求通过多元形式引导师生深入理解、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团委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院活动计划,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各项活动,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营造“人人学雷锋、时时做公益”的良好氛围。(三)
2026-04-09
关于表彰2025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6〕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精神,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23号)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生“技能新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25号)的相关要求,经民主评选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决定:授予朱伟杰等34位学生“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金质奖章;授予陈昱好等295位学生“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银质奖章;授予郭嘉灵等830位学生“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铜质奖章;授予黄君洁等79位学生“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铜质奖章(技能新秀奖);授予畅心雷锋志愿服务队等5支队伍“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称号;授予养老服务B24-2等68个班级“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学生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优异成绩。希望全体学生学习先进事迹、奋发向上、不
2026-03-25
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50)等相关规定,决定在我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详见《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50),摘录如下:(一)校优秀毕业生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社区表现优秀,在
2026-03-24
关于表彰2025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6〕2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15号)要求,学校开展了202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经二级学院申报、学校武装部审核,现决定:授予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丹萍、江华丽、桂琦、赵鑫“202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以上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征兵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1月14日
2026-01-21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6〕1号各学院、部门:《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6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鉴定工作原则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二、毕业鉴定工作内容毕业生鉴定分毕业生自我鉴定、院系鉴定及学校意见等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我鉴定方面毕业生认真回顾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实践情况,对个人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直面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内容包括:1. 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感恩奉献等方面的表现。2. 在校期间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完成
2026-01-05
关于印发《秋季学期“沉浸式课堂” 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2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优良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坚持以“产教融合型大学建设”为牵引,结合我校学风建设和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围绕学生“三礼十无”规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度秋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进一步明确师生课堂规范,现将《秋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秋季学期“沉浸式课堂”专项计划及示范班级评选工作方案.docx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2月31日
2025-12-31
关于2026年兵役登记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20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兵役登记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符合年龄要求的在校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202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展开,为了及时完成兵役登记及后续应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兵役登记范围及方式1.登记范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在校在籍男性大学生均需要在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首次年满18周岁的学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武装部进行登记。2.步骤步骤一:适龄青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并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电子版,格式为:学号+姓名)交至辅导员,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每名学生一个存根,请仔细甄别;步骤二: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兵役登记汇总表》,将适龄学生登记造册填写在《适龄学生名册》中,发送至电子邮箱:20017@gench.edu.cn ;步骤三:上海籍学生请将兵役登记证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携带纸质版名单《上海市公
2025-12-25
关于表彰2024-2025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5〕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弘扬新时代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学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17号)和《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21(A1)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校级答辩、校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授予陈天琦等10名学生清云奖学金“学习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周安妮等10名学生清云奖学金“感动建桥学子”荣誉称号;授予杨阳等10名学生(或团队)清云奖学金“创新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同时号召全校学生学习先进事迹,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和自强不息精神,努力学习,争做成绩优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创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2月18日附件2024-2025学年“清云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一、学习标兵序 号学 院姓 名1机电学院陈兴凤2商学院
2025-12-18
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5〕1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三圈三全十育人”,引导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育人实践活动,形成教师积极参与实践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教师在实践中增进对青年学生的了解,加强对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引导;表彰教师在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育人工作成果,树立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专业导师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25年度在我校担任专业导师的优秀教师。二、评选名额共表彰优秀专业导师15名左右,各二级学院按照下表推荐名额,进行差额竞评。序号学院推荐名额1商学院52机电学院33新闻传播学院24艺术设计学院25信息技术学院36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57职业技术学院28珠宝学院29健康管理学院210教育学院2三、评选条件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有事业心、责任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师德师风表现优良,具有
2025-12-04
关于表彰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5〕1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学〔2025〕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授予电子商务B22-3等47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汪浩等614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杨阳等1416名学生“优秀学生”称号;授予黄昕芸等32名学生“卓越奖学金”;授予颜萌等323名学生“特等奖学金”;授予陈瑞希等347名学生“一等奖学金”;授予钱帆等1337名学生“二等奖学金”;授予陆晔等2688名学生“三等奖学金”。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班级和同学学习先进,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为报效祖国和个人成才奠定良好基础。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11月20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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