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排课数据是学校一系列教育教学数据核算、统计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党政干部听课、督导听课和教学管理部门查课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落实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遵循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规律,规范全校教学工作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精细管理,各二级学院严格遵守排课要求,科学、精准排课、合理落实课程教学任务,现将学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排课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必须与实际授课一致。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仅以排课信息作为依据,排课数据异常会影响工作量统计与课酬发放。各开课单位要百分百做到排课、授课、工作量统计数据一致。
2.按照通知《关于确认教务系统中院系排课管理员以及梳理教秘角色和系主任角色人员的通知》(教务发〔2024〕52号)认真梳理学院、专业排课权限。
3.除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和网络课程之外,所有课程都需要按照实际教学安排排课,同时每门课程排课课时不得超出课程课时,尤其是多教师授课情况。教务处将对超排课时情况进行检查。
4.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任务和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须至少安排主讲(或者联合授课)一门次本科层次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
5.各学院安排的授课教师须与教师预排上报的信息一致,更换教师需要重新进行授课资格审核,外聘教师排课务必确保排课时间在协议期内。
6.严格按照《排课管理实施细则》(SJQU-WI-JW-501)进行排课,要点提示如下:
1)理论课程(理论课时占比超过50%)连排至多不超过3节;实验、实训、研讨、设计类课程以及理实一体化课程(实践课时占比达到50%)、独立设置的实践课(实践课时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一般连排至多不超过4节;体育课等一般连排2节。重要理论课程一般不安排在下午第6节之后上课。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学分按照1周安排,每周安排须不少于5次课(含集中、分散等不同教学形式,校内、校外等不同教学地点在内)、累计不少于20课时的教学、实践时间。
3)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及系主任每周三1-8节不排课;每周四下午专职教师5-10节不排课,兼职教师7-10节不排课,用于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教师参加学习与教研活动。
4)为保障相对充足的晚餐时间,晚餐前后时段(第10节和第11节)的两节课不同时排课。
7.做好排课后数据梳理工作。自有教师原则不超排课程;自有教师(退休外聘)要按照银龄教师标准排课(2年以上,工作量达到学院内同职称平均课时);梳理外聘教师队伍,可以纳入“外聘1”的教师原则上保证每学年至少一学期安排课程,安排不少于128课时的课程(含毕业论文指导)。尽快降低外聘0.5和兼职教师(工作量不足64课时)的比例。同时严控兼职教师超量排课的现象,原则上不超过同职称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的80%。
二、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任务 | 要求与提交方式 | 时间节点 |
1 | 数学类、物理类、逻辑与结构化写作排课 | 教育学院排课 | 12月18日截止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排课 | 马克思主义学院排课 | 12月19日-23日 |
3 | 大学英语排课 | 外国语学院排课 | 12月24日-26日 |
3 | 创新创业基础排课 | 创新创业学院排课 | 12月24日-26日 |
4 | 综合素质选修课(校内) | 教育学院排课 | 12月24日-26日 |
5 | 人工智能概论、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基础、数字媒体基础排课 | 信息技术学院排课 | 12月27日-29日 |
7 | 专业课排课 | 学院通过新教务系统上报排课信息 | 12月30日-1月5日 |
8 | 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劳动教育、体育课排课 | 教育学院排课 | 1月6日-9日 |
工作联系人:张珊 办公电话:58137059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