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5-2026学年冬季学期及春季学期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阶段安排
(一)冬季学期阶段重修
选课对象:22级本科学生及23级专科学生
1.时间:2026年1月13日0:00—2026年1月15日23:59
2.学习形式:“自学+辅导”
3.可报重修课程类别:专业课
(二)春季学期阶段重修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及非在校生
(1)时间:2026年3月9日0:00—2026年3月12日23:59
(2)学习形式:“自学+辅导”
(3)可报重修课程类别:不限
说明:根据学校《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先完成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并缴费,具体见教务处网站学生通知栏目《关于办理2026年春季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通知》;②已结业或毕业学生在重修选课前,需要前完成学期注册缴费,具体见教务处网站学生通知栏目《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非在校生注册缴费的通知》。
2.22级本科学生及23级专科学生
(1)时间:2026年3月9日0:00—2026年3月12日23:59
(2)学习形式:“自学+辅导”
(3)可报重修课程类别:不限
3.24级专升本学生及非毕业班在校生
(1)时间:2026年3月11日13:00—2026年3月14日23:59
(2)学习形式:插班
(3)可选重修课程类别:不限
二、重修选课、退课、报名及取消报名
(一)重修选课
登录教务系统,学生全部服务→选课→重修选课→开始选课。选择本学期开设的教学班进行重修选课,选课完成后按照本人课表进班上课。
登录教务系统,学生全部服务→选课→重修报名→选择课程后报名。首次报名的学生还需登记个人信息,如手机号、QQ号等。
说明: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已经完成相应申请并已缴纳一学期学费、非在校生须已经完成非在校生注册方可进行重修报名。
(三)退课或取消报名
1.为避免教学资源的浪费,如学生确需退课或取消报名,应在重修选课及报名时间内操作,逾期不得再进行退课和取消报名。
2.选课、报名最终是否成功,以选课、报名结束后教务系统中学生课表为准,选课后请自行查询课表核实选课情况。课程未进课表即无课程考核资格。如有问题,请在选课期间联系学院重修管理老师。
3.申请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修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缴费的课程,不可获得该课程成绩。
三、重修缴费安排
(一)缴费时间
1.冬季学期:2026年2月1日至3月1日
2.春季学期:2026年3月23日起至所选课程结课前1周
(二)收费标准
按每学分200元计算
(三)具体方法
支付宝首页→卡包→上海建桥学院电子校园卡—缴费大厅,选择对应课程进行缴费。
(四)注意事项
1.缴费账户必须实名认证且账户信息与我校就读身份信息一致。
2.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无须缴纳重修费。
四、课程管理要求
(一)选择插班重修课程(体育类课程除外)的学生考勤不做要求,其余教学要求和考核要求与正常课程相同。每名学生每个学期可修读的课程学分上限为32学分(包含主修课程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重修课程学分)
(二)如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修课程冲突,则申请重修课程缓考。
(三)重修成绩可以覆盖原修读课程的成绩,若重读成绩低于原课程成绩可按原成绩记载。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成绩单上将对重修课程进行标注。
五、其它事项
(一)如存在因教学计划变更等原因而不再开设的课程,学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至所在学院院办,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研究后,可安排改修其它相关课程。
(二)具体重修流程请仔细阅读《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附件)
附件 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重修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方式:朱老师 58137059 学生事务中心306
二级学院重修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点 |
商学院 | 余老师 | 58137873 | 商院8-326 |
机电学院 | 吴老师 | 58137974 | 机电5-418 |
新闻传播学院 | 商老师 | 58137746 | 新闻2-208 |
信息技术学院 | 阮老师 | 58137769 | 信息7-212 |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58153189 | 外语9-226 |
艺术设计学院 | 胡老师 | 58137181 | 艺术实训3-346 |
珠宝学院 | 吕老师 | 68190288 | 珠宝10-216 |
职业技术学院 | 殷老师 | 38128262 | 职院11-420 |
教育学院 | 江老师 | 68198206 | 教育学院11-22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赵老师 | 58139491 | 马院11-122 |
健康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68192015 | 健管院1-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