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届、2027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依据学校《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管理办法》(SJQU-WI-JW-613)及学校课证融通教学安排,现就完善专业对应证书目录及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具体方案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制定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具体方案。请各学院参照《关于优化本市职业技能评价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5〕50号,附件1)及其附件《本市已通过评估论证的院校专业目录》(附件2),结合本院专业实际,制定《各专业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具体方案》,并确定1名专项工作联络人(附件3)。
2.明确成绩认定标准与职业目录。申请类型以“提升已修课程成绩”为主,各学院应自行拟定可认定的证书成绩标准或职业(工种)目录,相关细则由各教学单位制定并备案。
3.无对应评价专业或职业(工种)的处理。如专业暂无对应评价专业及职业(工种),可填写《专业及申报职业(工种)申请表》(附件4),并附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课程目录,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4.申报可承担的课证融通项目。各学院可结合教学实际,申报可承担的课证融通项目并提交教学计划(附件5)。相关方案请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查询网址:https://www.osta.org.cn)。)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制定与报送工作。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具体方案请考证项目对接联络人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各学院可承担课证融通项目申请与教学计划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工作联系人:郭老师;办公电话:133127723143;邮箱:24473@gench.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