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优先支持方向
本轮重点课程建设旨在以专业建设为引领,带动课程改革“小切口”解决人才培养“大问题”,构建以教学新理念、新方法为引领的本科核心课程体系。优先支持以下类型课程:
1.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建设。积极推进AI赋能高校课程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专业、通识、核心和垂域课程,打造AI+课程体系,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
2.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围绕服务本市及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行业企业和高校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教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开发一批优质产教融合课程。
3.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面向本市三大先导产业和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如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后备、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传播等,推动高校相关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改革,开发建设一批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
4.实验室训实践课程。聚焦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开设课程应注重多学科融合,打破传统学科的壁垒,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通过校企合作,引进、开发实践教学项目,将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实验室训实践课程体系。
5.创新创业类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课程应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实践能力提升、跨学科融合和社会责任教育,覆盖学校不同阶段和需求的学生。
6.鼓励教师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开发建设优质自编教材等教学资源,力求将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融入课程教学中,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体验,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1.课程基础: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已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具备一定建设基础,且已被列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已入选国家级或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推荐。
2.申报原则:各学院应根据本部门专业、课程建设方向,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科特点,统筹考虑申报名单。鼓励在专业建设、专业认证方面取得成果的专业,以及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竞赛的教师进行申报。
3.申报范围及额度:
(1)2023年以后(含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参考附件1),验收结论为“优秀”,或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方向,课程负责人有较强意愿继续深化建设,此类课程不设名额上限。
(2)不在上述范围的课程,每学院可额外推荐不超过2门。
三、评审与工作要求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上级部门核定的申报额度择优推荐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提前培育、做好材料准备,确保顺利推进。请学院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切实提高申报课程质量。
四、材料提交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汇编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格式:“学院+申报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
2.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16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邮箱:22150@gench.edu.cn。
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2023-2026年具有校级建设基础的课程清单(供参考).xlsx
附件2: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模版参考2025年版).docx
附件3: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空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