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已确定为申硕培育点的重点学科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确定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二级学院 。
二、检查条件及要求
1.根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科建设目标、进度以及申报书内容完成建设内容,并填报《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评价表》。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工作,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三、提交材料
1.需提交的材料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评价表》。
2.材料提交
提交资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命名方式为重点学科+负责人姓名,以学院为单位6月29日前提交科研处,邮箱:23040@gench.edu.cn
SJQU-QR-KY-010(A1)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评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