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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办理2026年秋季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通知

2026-06-23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26年秋季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手续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递交

(一)办理时间

2026625-202672

(二)办理对象

20212022级本科、20222023级专科(中高职贯通培养为2023级和2024级)、20232024级专升本未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学期。

(三)办理方法

1.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填写完成后交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并核对应缴费金额,填写时请根据要求完成所有字段的填写。如需课程重修,请在下学期开学后按重修选课时间进行选课报名(表格内的重修课程为非必填项)。

2.所在学院学籍管理人员确认学生的基本学籍信息情况后,签字并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收存学生递交的《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在与财务处核实缴费信息后办理学籍手续(具体操作办理将在下学期初)。

请各学院在75日前整理名单,并上交延毕人员名单。


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缴费

缴费时间:本学期暂不用缴费,具体缴费时间见下学期通知。

收费标准: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照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的学费(具体金额请事先确定或咨询财务确定。请尽量按照确定金额缴纳)

三、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重修选课

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放重修选课时期在教务系统(新)中进行重修报名。学生重修选课以教务系统选课情况为准,学生需自行核对选课内容,漏选错选由学生自己负责。具体重修安排请关注上海建桥学院官网学生通知栏。

四、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沈老师,58137892

二级学院见下表

二级学院

教学秘书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周老师

58137181

艺术设计学院3-346

新闻传播学院

商老师

58137746

新闻传播学院2-208

机电学院

赵老师

58137974

机电学院5-418

信息技术学院

林老师

58137769

信息学院7-212

珠宝学院

曹老师

68190288

珠宝学院2-216

商学院

余老师

58137873

商学院8-326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刘老师

68198202

外国语学院9-204

健康管理学院

梁老师

68192015

健康管理学院1-245

教育学院

江老师

68198206

教育学院11-222

职业技术学院

陈老师

38128262

职业技术学院11-420


五、特别说明

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学校将为其暂缓注册学籍直至下一次办理延毕手续(最快至下学期开学期间),暂缓注册期间学校不为其提供学籍证明。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6625


附件

1.《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http://iso.gench.edu.cn/2025/0530/c5691a167670/page.htm

2.《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https://iso.gench.edu.cn/2020/0429/c5696a91273/page.psp

3.《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https://iso.gench.edu.cn/2025/0530/c5696a167665/page.psp

4.学生缴费支付宝绑定学校工作台方法https://xxhbgs.gench.edu.cn/2026/0106/c1134a17619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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