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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级新生学籍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6-10-10429

教务发〔2026〕42号

各二级学院:

目前2026级新生报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上海建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工作日程安排,自即日起,各学院组织最终落实学生报到情况,对所有新生进行学籍最终确认,具体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新生学籍确认表名单(另行提供),学院制表打印学籍确认表,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确认工作,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经入学的在校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②主动办理了保留或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由辅导员签名确认;

 ③目前未报到学生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时间已经超过报到后两周的,无特殊情况应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此种情况需由辅导员联系本人和家庭,告知其不来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方确认放弃入学资格后,由辅导员在学籍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如无法取得联系应寄送告知函并在学籍确认表备注无法联系。

2.学籍确认完毕后,学籍确认表纸质表由学院院长和管理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章后,在2026年10月23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处备案。

3.新生学籍确认后,二级学院应按照《关于做好202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2026级新生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新生学籍复查和学籍自查工作,并撰写新生学籍复查报告,最终交教务处备案。


说明:

1.本项工作完成后,未报到学生均统一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办理,不再接受学生入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2.已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校新生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放弃入学资格,按照在校在籍学生办理休学和退学。

3.新生学籍确认是新生报到、自查和复查工作中重要一环,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对待,做好通知和告知,落实每一个人的学籍状态。


教务处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告知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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