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布置工作现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春季学期教学任务核对与确认
此项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学期的计划,仔细核对并确认各专业教学任务是否存在遗漏,课程信息(包括考核方式、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理论学时、实践学时等)是否准确(详见附件1)。如需更换、增删课程,调整开课学期或考核方式等,须填写《教学计划变动申请表》(SJQU-QR-JW-039),经学院审核后,将完整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工作要求:
1.严禁直接修改或删除原始教学任务条目,如有问题请在备注栏标注说明。
2.因指定开课学期、指定班级开课等在任务确认书上填报。选课人数未达开班要求、其他原因需停开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统一填报《教学任务停开课统计表》,报教务处统一处理。
二、教学任务的合并与拆分
教学任务确认后,开课学院应依据《排课管理实施细则》(SJQU-WI-JW-501),结合不同学院、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的排课需要,合理确定教学班容量,并据此进行教学任务的合并与拆分,具体要求见下文。
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遵循先完成班级合班、拆分调整(拆分须获批),后安排任课教师的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课程,学院可自主开展合班,合班无需提交报告报批;确需拆分班级的课程,学院须报告,写明拆分理由、拆分后班级数量、各班人数、教学保障方案等,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报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进行教学任务的拆班操作。
2.所有教学任务班额确认之后,方可开展任课教师遴选、预安排及系统填报工作,严禁先定教师、后调整教学任务。
3.对于可预期的证书、学科竞赛产生的大规模课程学分置换,要对相关教学班班额进行相应处理。
三、任课教师预排
各学院须按照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教育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SJQU-WI-RS-030)的要求选聘任课教师,自有教师审核重点为是否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学科背景与所授课程是否匹配。任课教师一经确定并提交后,如有变动,须填报《任课教师调换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外聘教师重点审核授课时间是否在协议期内,如协议即将过期,需要及时续签协议。
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各学院依据《校企教师协同教学管理办法》(SJQU-WI-JW-109),积极引进业界导师参与教学。业界专家辅助授课的课程,其授课学时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工作要求:
1.教师预安排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填报(详见附件3)完成后报教务处备案。每条教学任务均须落实任课教师,后续如有变动按程序调整。
2.开课学院应依据《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SJQU-WI-JW-120),合理平衡教师的学期、学年工作量以及专职、兼职教师(特别是银龄教师)的工作量,确保满足相应身份教师的工作量要求。
3.自有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的教师不得安排教学任务。(注:2025年3月之后进校或转岗的教师不做要求;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之间进校或转岗的教师要有强师工程培训合格的证明或者教师资格考试通过3门课,学院集中报送教务处审批,2024年9月之前进校或转岗的教师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
4.高级职称教师须100%安排课堂教学任务。
5.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不含助教)的,须在排课时明确每次课的授课教师,原则上每次课由一位教师主讲。
6.课程助教的安排:
1)创新创业讲座的主讲教师按照助教待遇处理。
2)可额外配备一位助教的课程包括:①由业界专家担任主讲教师的课程,②外籍教师讲授的课程。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设助教。③市外实践每专业可至多配一个辅导员(工作量按照一个班助教标准结算),此类课程配备助教需要提前打报告申请。
四、专业选修课安排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所有选修课(以课程代码为准)在满足班额要求的前提下,须全部开设。学生选课人数应尽量均衡分配,并确保选课人数不低于最低开班人数(31人)。请各学院填写《专业选修课选修人数上限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交教务处。
专业选修课本学期仅安排一轮选课。
各学院在选课前应组织专业教师提供选课咨询服务,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理解课程内容与选课要求。确定选课范围后,组织教师填写《专业选修课选课要求说明》(附件6),并于选课期间在学院网站公布,供学生参考。
五、2026-2027学年夏季学期课程安排
学校自2026-2027学年开始执行三学期制,各专业须结合当前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统筹规划春秋学期与夏季学期授课安排。将原有安排在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和2027-2028学年秋季学期的集中实践环节课程以及适合夏季学期短期开设的课程移至2026-2027学年开设,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分别安排在7月初和9月初授课。
各学院需精准筛选适配集中教学模式的课程,优先将实践实训、课程设计、创新创业实训等应用型课程纳入夏季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制定集中授课方案,相关课程信息需同步录入教务系统,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备案。
六、双语/全外语课程教学模式确认
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双语/全外语课程,须据实填报开课类型。未纳入计划的,须先提交《全英语/双语课程开课申请表》(SJQU-QR-JW-022),经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
七、教材选用
教学任务确认后,须按规定进行教材指定(具体操作见附件5)。相关要求如下:
所有课堂教学课程均须选定教材。教材可为正式出版的纸质或电子教材,也可为符合规定的自编校本教材。教材选定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同一课程代码应选用相同教材,一门课程仅选定一本主教材。选用出版教材时请参考后续发布的教材清单,确保教材可订购、无遗漏。自编校本教材原则应在超星数字教材平台建设。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7。
根据《教材管理办法》(SJQU-WI-JW-002),教材选用实行“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库中教材须审核适用性,新增教材须进行全面审核,任课教师须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SJQU-QR-JW-061),完成审批后方可使用。
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关),必须统一选用马工程教材(清单见附件4),确保覆盖率达100%。双语课、全外语课及外教授课课程也须以马工程教材为主教材。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涉外教材(包括外文教材、境外版教材、外教使用教材等),必要时可邀请校外专家参与审核,并在使用过程中持续跟踪,确保所用教材与审核版本一致。
八、排课系列工作时间节点
为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项教学筹备工作有序落地,本次相关工作实行分阶段截止,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教学任务核对、调整申请、停开课申报、班级拆分报告报送及批复:2026年10月24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核对提交;如需拆分班级,须在此期限前提交专项报告,完成教务处批复办结,同步报送全部纸质申请材料。合班工作由学院自主在此节点前完成。
2.任课教师预安排、师资信息录入与备案:2026年11月6日前完成合班/获批拆分后的师资分配、系统填报及工作量核查备案。
3.双语/全外语课程申报、教学模式确认:2026年11月6日前完成课程类型填报及新增双语课程审核报批。
4.教材选用、审核、系统指定及材料归档:2026年11月16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教材选定、审核表审批、系统录入及汇总归档。
5.夏季学期课程遴选、学分核查与系统录入: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专业课程梳理、学分核验及系统信息填报。
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统筹推进,严格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夏季学期教学筹备工作规范、到位。
工作联系人:
教学任务、教师预排:王老师 办公电话:58137862
协同教学申请、助教申请、双语/全外语授课、教材指定:沈老师 办公电话:58137059
选修课、排课问题:张老师 办公电话:58137059
教务处
2026年10月
附件:
附件1: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确认表.zip
附件2: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专业课程选修人数上限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预录入审核表-样表.xlsx
